当前栏目:公告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2-11-08

分享: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2〕10号)的工作要求,目前反馈意见(省序号61)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黄石市阳新县对非法盗采砂石打击不力,2013年以来当地白沙镇梁公铺村部分区域由于非法盗采导致自然生态被持续破坏,引起群众反复投诉。

二、整改措施

1.对乱采滥挖区域全面复垦,恢复自然生态。

2.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和日常巡查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三、整改成效

1.全面修复治理。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政府委托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白沙镇梁公铺取土点地质环境治理设计方案》,阳新七峰山林茂生态林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按设计方案施工完毕。累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覆土4000余方,覆盖总面积50余亩,种植大叶女贞、红叶石楠等7400余棵。为应对极端干旱天气,确保苗木成活率,搭设遮阳棚、安装滴灌等养护设施。2022年8月23日,该修复治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坚决依法查处。黄石市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7月2日对该案立案调查。2020年8月21日,因该案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送阳新县公安局。阳新县公安局刑事立案3起,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起3人,1起立案在查。2021年3月,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印发《全市矿产资源领域“乱采滥挖”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34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案件10件

3.严肃追责问责。针对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的“阳新县白沙镇梁公铺村部分区域由于非法盗采导致自然生态被持续破坏”问题,阳新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党员干部1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理7人、批评教育4人;对20名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4.健全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增强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力度。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黄石市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立市、县、镇三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网络,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的前哨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将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阳新县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