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开展乡村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至12月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经常不深入,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到位。
责任单位:综合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2.重点整治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监测对象排查不到位、识别不精准、纳入不及时,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
责任单位:扶贫发展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3.重点整治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及时组织摸排接受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学生名单,排查不全面、有遗漏,享受政策公示公开不到位,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单位:开发指导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4.重点整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入驻“832”平台审核把关不严,供应商联农带农和帮助脱贫群众增收不到位,以及在审核把关过程中存在贪污腐败、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单位:开发指导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5.重点整治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及资产管理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对使用衔接资金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责任单位:扶贫发展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三、投诉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提供问题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市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0714-636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