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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利用存量资产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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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创新国有“三资”盘活方式,近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盘活利用资产支持大财政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全面清查土地、矿产等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没有权证或权证不全的存量土地资产,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规划用地手续,分批办理不动产登记。积极指导国有企业参与矿业权竞买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增储上产,推动“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增强地方政府和国企造血功能,提高抗风险能力。

《方案》明确了各类存量资产盘活处置方式和路径,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清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点核查土地、矿产、森林、湿地、草原、水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权属情况、使用情况、估值情况和增减变动情况。鼓励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按评估土地市场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非住宅成套房产的,按房产建筑面积乘以对应区域、用途楼面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出让价款。针对历史已建成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的资产,在符合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按现状出具规划认定意见,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针对历史已建成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资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按现状出具规划认定意见,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补办协议出让手续,按项目建设时间评估土地市场价全额缴纳出让价款。探索矿产资源和资产的有序转化,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完成“净矿”、技术方案编制等出让前期工作后,依法依规向市场投放,指导市级平台公司参与矿业权竞买工作。

《方案》要求本月清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并定期更新资源变动情况,汇总梳理办证问题及矿业权竞买意向清单;11月30日前完善行政许可手续,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成熟一批及时办理一批,确保存量资产办证工作有序推进;12月底前对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统计分析资产盘活利用提升的实际价值,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产盘活利用模式。(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