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黄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今年1月至2027年9月,我市将实施工业、商住等低效用地再开发“攻坚计划”,实现盘活低效用地10000亩。
此次“攻坚计划”的实施范围为黄石市域范围各类低效用地,包括低效工矿仓储用地、低效商住用地以及其他低效用地。低效工矿仓储用地是指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列入“退二优二”“退二进三”范围的工业用地;未按合同约定建设、废弃或空置2年以上、已停工停产的工矿仓储用地。低效商住用地是指因企业自身原因,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期限2年以上未竣工的;废弃或空置2年以上的市场、商场、酒店、办公等商服用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土地利用强度较低、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商服用地;配套设施不完善、有安全隐患、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市更新改造、危旧改项目。其他低效用地是指除以上两类外,历史形成的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并长期空闲、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土地。
按照实施方案,今年1月30日前完成低效用地全面摸底调查,3月30日前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2027年9月30日前打造多个重点片区,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我市将通过完善规划激励、依法推动土地整备、完善土地收储机制等方式,强化规划管控和收储支撑;通过优化产业园区布局、促进工业用地转型升级、推动城市更新改造等方式,推动用地高效利用;通过探索多样化合作机制、健全存量土地用途转换规则等方式,创新多样化再开发模式;以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加快低效用地退出复垦、提升村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等办法,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用地整治。同时强化资金统筹,建立和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投融资政策体系。(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