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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黄石市委    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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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黄石市开展了“三个环境”专项巡视,2022年1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现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将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提高站位,提前部署整改工作。省委巡视结束后、反馈意见前,省委第六巡视组以清单形式向市委指出了巡视发现的问题。市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强调省委第六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要求严格做到照单全收、照单全改。审定实施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全市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上来,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扎实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压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省委正式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再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巡视集中整改工作,审定《省委第六巡视组“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郄英才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持续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集16家整改责任单位,对30个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再细化、再压实、再强调,同时结合省委“三个环境”专项督查工作要求,聚焦19个重点问题开展2次督查,推动反馈问题有效整改。

(三)拓展成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市委坚持系统观念,把巡视整改与全面冲刺全年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体推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乘势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社会治安、意识形态等领域风险防控,圆满完成了“GDP超2000亿、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奋进全省第一方阵”年度目标。在落实稳增长、强工业、增动能、扩投资、活消费、优环境等方面对标整改,以巡视整改促落实、促发展,努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不深、领会精神实质不透、紧密结合实际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2022年累计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4次、各级各类理论宣讲10000余场。对部分单位学习中存在的不深、不透问题,责成被巡视点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迅速开展补学重学,严格按规范学习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的通知》,督导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聚焦学习主题,加强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发挥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学习情况考核,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学习研讨情况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提升各地各单位抓学习促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实效性。

2.关于坚持绿色发展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提出的“正确把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求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以及对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大冶市还地桥镇冶金灰行业未进行彻底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实施黄石市打造绿色转型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和《黄石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大力加强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建设,2022年8个项目获得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近1.6亿元;全市新增省级绿色工厂8家、绿色产品企业3家、绿色园区1个;19家重点用能企业参加工信部节能诊断服务,8家企业接受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全力推进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022年应完成的20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制定实施了《大冶市石灰(冶金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方案》,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原则分类精准整治。对32家冶金灰企业进行了停产整治,截至目前,2家企业已按要求关停取缔,30家企业正在开展技改和整合工作。下一步,对于升级改造类,将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力度,督促企业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造升级;对于转型发展类,帮助指导企业办理、完善相关合法手续,推动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3.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的部署要求存在差距,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人才引进、土地供给、财税政策、金融支持等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产业生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目前,大冶特钢特冶三期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弘盛40万吨高纯阴极铜项目正式投产,为解决国家重大工程“卡脖子”问题提供关键材料,新材料产业不断迈上价值链中高端。制定实施《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2021—2025年)》,明确高新区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系统制定了产业发展“路线图”。主动对接配套武汉“光芯屏端网”等关联产业,推动黄石与武汉产业发展互促互补,围绕12条重点产业链,推进技术进“链”、企业进“群”、产业进“园”。目前,锐科激光、闻泰科技等一批集研发制造于一体的高新电子企业已经建成投产。

4.关于工作进展底数不清,对部分政策落实进展情况掌握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惠企政策周报制度的通知》,通过不定期实地检查、抽查台账资料等方式,严把工作进展数据关。对已出台的国家、省、市惠企政策文件实行“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组织发改、经信、科技、商务、财政等市直部门,对省133条、市21条等国家、省、市惠企政策开展了落实情况评估,对未严格落实周报制度的18家单位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

5.关于全省“稳增长133条”第73条要求“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进迟缓问题;依据省“稳增长133条”第63条“维护公平竞争”的有关要求,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黄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3-2030年)》,配套出台了《关于落实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责任主体,完善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相关职责和报装充电桩所需资料等内容。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关于省“稳增长133条”第63条推进迟缓,已责成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开发区·铁山区迅速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审查,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6.关于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不足,对标全省打造全国科技创新基地部署要求,全市科技创新层次和能级还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黄石科技城正式开园运营,科创中心一期投入使用,黄石(武汉)离岸科创园已签约入驻企业77家,黄石(上海)离岸科创中心开园运营,全市科技创新层次和能级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和校地校企合作。2022年,我市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08家、报备234家,均创历史新高;3家企业进入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19项企业科技成果获省科技奖;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571家,同比增加64.2%;新增省级“瞪羚”企业15家,融通高科获评“独角兽”企业;组织线上线下专场对接活动30场,完成技术合同登记3185项,合同成交总额132.2亿元,同比增长57%。

7.关于对标全省建设全国现代服务业基地的部署要求,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服务业发展支撑。2022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3.2%,高于全省增速0.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强化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开展企业进规集中攻坚行动,组织召开进规培训会、推进会10余次。2022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56余家,目前培育成效显著,在库规上企业总数居全省第4位,新进规企业占比达到26.5%,规上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有效提升企业实力。通过淘汰一批落后的“僵尸”企业,培育引进一批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质量不断提高,健康头条、海龙科技等新进规企业全年营收均突破亿元。2022年,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营收同比增长17.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科技服务业企业营收增速高于全省5.1个百分点,规上企业质量和实力得到大幅提升。

8.关于部分招商项目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实施《黄石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由生态、发改、规划等部门提前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研判遴选评审机制和“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提高项目招引质效,确保重大签约项目能顺利实施。强化项目服务督导和项目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紧盯项目开工、入库报送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参加集中开工活动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推进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9.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尽早落地。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先建后验”“双向承诺、六多合一”和“五证同发”等改革项目,助推项目加快审批。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加快项目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六类项目清单,强化项目调度,结合“一下三民”、“一把手周末跑工地”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坚持工序正排、工期倒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深入摸底排查,加快项目入库。对全市集中开工、未入库项目进行详细摸底,把入库流程分解为九个环节,落实项目入库周更新、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入库进程,取得较大成效。2022年,全市亿元以上新开工入库项目266个,同比增长55.6%,超额完成全年入库目标。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近两年“签约未落地、落地未开工、开工未入库”项目清单,制定督办攻坚方案,分类销号推进。

10.关于投资项目后续支撑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推进集中开工项目入库工作,按照全年投资计划要求,逐月分解目标任务,推动投资数据应统尽统,督促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截至2022年底,全市可报项目剩余投资约1335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3%,完成总投资1324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加强项目谋划,对2023年500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新开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两类项目清单,逐一确定年度推进目标,谋划2023年实施167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8655亿元。

11.关于破解项目建设土地供给不足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推进增存挂钩工作,对各县(市、区)可消化处置土地进行清单管理,要求限期完成清理任务,对处置率较低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22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已消化3767亩(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全年目标任务2100亩),任务完成率179.4%;全市闲置土地已处置13863亩(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全年目标任务7700亩),任务完成率180%。

12.关于部门联动格局未有效形成,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25条”部分事项统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司法行政3个部门牵头抓、45家责任单位分头抓的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推动“一事联办”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国家政务数据资源在13个领域应用,实现更多联办事项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动办理。目前,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涉及的593个接口、98个库表数据按期更新率达100%。同时,对责任单位完成“省优化营商环境25条”127项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定期通报并严格考核,截至目前已完成销号117项、完成率92.13%,剩余10项持续推进中。针对6家单位未严格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能问题,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省级平台在全市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2022年共开展抽查检查486次,进一步提升了抽查事项覆盖面。

13.关于新港(物流)工业园固定始发班轮对船奖补政策未兑付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企业的奖补资金已全部兑付落实到位。

14.关于政府融资担保工作机制不健全、助企融资贷款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四补”机制。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做实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做大做强。二是落实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2年已安排融资担保机构奖补资金1718万元。三是拓展新型担保业务。积极开展科创贷、再担创业贷、再担纾困贷等新型担保业务,不断提升业务整体规模和惠企覆盖面,支持科创型企业发展,截至2022年底,助企融资贷款规模较巡视时有较大增幅。

15.关于企业招工留才保障不足,部分工业园基础配套建设不健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

(1)江北工业园区不断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服务企业质量。一是加快道路设施建设。与浠水县跨江合作示范区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共建,促进“一区三园”互联互通,兴港大道刷黑、兴北一路延伸段、滨江四路等一批道路项目已建成通车,兴港大道东延项目、浠水—散花滨江大道延长线加快建设,为两地产业联动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二是加大水电设施投入。工业园区送水主干道已加粗换新并接入浠水散花自来水管网,园区电力单回路改双回路建设已开始实施。三是助力企业招聘。2022年10月,江北工业园区与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联合举办企业招聘会,多行业6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2500多个,吸引1600多人次进场。

(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提升园区生活配套服务。一是完善城市商业配套设施。已建成运营百花商业街,加快推进格兰云天酒店、保利国际酒店等一批项目在2023年建成使用,提升园区生活配套便利性。二是提升园区消费环境。先后在园区举办助农兴乡农企对接、怀旧时光游园会等一系列提振扩大消费活动。三是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跟进对接奥莱中国、永旺梦乐城、万达集团等大型商业综合体,与奥特莱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了仟吉食品产销基地、中央厨房及美食城等一批商业项目。

16.关于对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治理投入不足,部分流域堤防整治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编制实施《黄石市2023—2025年病险头顶塘三年整治行动方案》,市本级已安排预算资金100万元,以以奖代补形式补助相关县(市、区)用于病险头顶塘整治工作,不断促进属地政府深入推进头顶塘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33座病险头顶塘整治,其中大冶市26座、下陆区3座、开发区·铁山区4座。阳新县66座头顶塘整治项目已于5月10日开标,计划2年内实施完成。力争2024年底完成101座病险头顶塘隐患治理任务。开展黄石市中小河流治理现状评估,编制完成《全市中小河流流域系统治理方案》。完成龙港河、栖儒港等治理任务,完成17.19km堤防达标建设。

下一步,计划2023年再完成45.71km,其中富水流域良荐河、三溪河等治理任务7.81km;大冶湖流域大屋李港、港边明港、大王殿港、大王山港等8条支流治理任务37.9km。剩余40.67km未达标堤防按计划分年度逐步治理,其中2024年完成20km,2025年完成剩余20.67km。

17.关于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力推进督办力度,约谈进度滞后地区有关负责人,督促各地倒排工期,高位推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目前,反馈的31处安全隐患已于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18.关于矿山企业生产排放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企业已建设完成渗滤液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按照规范设置了污水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于2022年11月11日通过了验收。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对全市尾矿库分类分级,突出重点库区,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动态更新排查问题清单,建立治理情况台账,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生产排放管理。

19.关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摸底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现状,制定了《黄石市应急救援队建设方案》,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助经费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目前,我市已新登记注册一支公益性救援队伍用于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并无偿提供一处驻扎基地,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0.关于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2022年,我市召开6次投融资和债务风险管理会议,研究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约束,坚决杜绝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二是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通过加大财政支持资金,切实解决化债资金来源问题,督促各级平台公司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2022年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三是加大到期政府债券偿还力度。截至2022年末,市本级综合债务余额(政府债务余额+隐性债务余额)较2021年减少32亿元。

21.关于“保交楼”项目风险化解仍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一楼一策一专班”,从项目摸底、资金筹措、交付时间节点等交楼要素入手推进保交楼、稳民生。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筹集后续建设资金,保障逾期交付住宅尽快达到交付条件。

22.关于对融资担保公司风险处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担保集团风险化解工作,通过多次召开现场会、督办会进行调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笔研判推进风险化解工作。截至2022年末,市融资担保公司应偿未偿余额全部清零。

23.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不明显,2022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中,黄石市群众安全感、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公正执法满意度、扫黑除恶成效评价等4项指标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进一步压实责任,动员各界力量,形成共同缔造的良好氛围。一是回应热点关切,提升群众安全感。开展民生案件集中攻坚行动,破获一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追回一批赃款赃物。二是健全多元化解体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构建以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建成人民调解组织1145个,实现乡镇、村基层调委会全覆盖,2022年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近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三是改进执法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开展专项检查督察行动,及时整改执法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快从严查处一批执法司法、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冷硬横推”等问题,倒逼政法干警履职尽责、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2022年底,我市4项指标排名进位明显。

24.关于防范涉诈案件存在差距,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剥茧”行动。大力组织扩线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62人,目标到案率为100%。二是精准预警劝阻。开发市级反诈预警劝阻平台,建立全市预警劝阻工作机制,全市共反馈预警指令83万条,成功劝阻受骗群众55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三是强化技术反制。对长时间通话的高危潜在受害人进行保护性临时停机439次,有效切断诈骗分子与其联系,源头防范涉诈案件发生。四是深化反诈宣传。制作反诈主题宣传材料、拍摄《好家长课堂》、开展“反诈拒赌、安全支付”大型宣传活动和“法治视界”宣传讲座,立体化宣传电诈危害。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加强两卡管控,2022年共排查睡眠“两卡”1537余万张。加强对全市滞留境外三类涉诈重点人劝返工作,全市滞留境外三类涉诈重点人,劝返率为72.2%,劝返率排名全省第3。

25.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力度,纳入全市整治计划的230处交通路口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深入开展“刀锋行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强化“两客一危一货”源头安全管理,源头防控“车轮上”的隐患。

26.关于校园安全事故防范有弱项,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构建网格化、信息化防溺水工作格局,做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提升应急预警和防范应对能力。二是开展防溺水工作常态化督查。整合政法、公安、水利等部门力量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防溺水督查80余次,检查单位(水域)200余个,整改问题50余个。三是不断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全市学校组织防溺水主题宣教活动和主题班会近万场,发放告家长书3次共120万余份,有力地推进了学生防溺亡宣传深入人心。

27.关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思想发动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一下三民”学教活动督促、推进力度,成立8个市级巡回指导组,每月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进行全覆盖现场督导。进一步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对制定实施“三个清单”执行不力等问题,一律严肃指出并及时反馈、督促纠正,共监督检查地方和单位2747个,开展暗访614次,批评教育和处理124人。

28.关于每月专题研究一次“三张清单”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十件实事”实际完工子项1573个,完工率104.4%;完成投资68.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0.7%。

29.关于“三张清单”未广泛公示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先后研究市委常委班子“三张清单”三批次,全部在《黄石日报》公示。“三张清单”共计问题87个,已全部办结。督导各地各单位加强“三张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效果清单,按程序落实“三个清单”研究、公示等工作。85个市直单位“三张清单”均已通过单位官网、户外公告栏、回访等方式对外公示和回告问题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0.关于个别单位列入“三张清单”问题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单位迅速自查整改,重新制定“三张清单”,严格标准,严肃核查问题准确性,对“三张清单”的进展情况进行每月更新,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销号。市学教办对相关单位“三张清单”制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暗访检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1.关于第一批任务清单办结率低,部分社区仍在出具不应由社区出具证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快建立健全问题“发现、研办、解决、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做到常态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结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活动中为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整治,在全市城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全覆盖张贴公布《不应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第一批)》《不应由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举报电话清单》等“三项清单”。在《黄石日报》《黄石新闻》等主流媒体栏目开展政策宣传。经市级督查组对相关社区进行“回头看”督查,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2.关于《黄石日报》实践活动宣传专栏宣传报道失实问题。

整改情况:我市已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一反三、组建专班、全面排查新闻失实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不折不扣执行“三审三校”流程,完善通讯员稿件审核机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聚焦“不落一件、不虚一事”的整改目标,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水利补短板等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持续强化督办检查。加强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对照清单逐一检查,对已形成整改方案、需持续推进的事项紧盯不放,确保按期办结,不销号不松劲。严明政治纪律,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坚持进度和作风两手督;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对易反复出现、久治不愈的顽疾深入分析、加强研判,深挖体制机制根源,针对性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从根本上杜绝死灰复燃、反复发生的现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四)持续加强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好省委“三个环境”专项巡视成果,立足黄石实际,把巡视整改融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之中,同奋进全省第一方阵、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4-6361026;电子邮箱hs63610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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