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市政府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清理结果显示,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76件,废止(失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80件,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
此次主要对2024年9月30日之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清理,是我市近十年来规模最大、宣布废止(失效)文件最多的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明确,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未明确有效期的重新赋予有效期2年,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打造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模式,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维护政府公信力。2024年3月,市司法局结合黄石实际,制定出台《黄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指引》),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评估工作,该《评估指引》也是全省首部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制度性文件。《评估指引》通过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主体、评估方式、评估标准及结果运用,建立了一套全面、精细、常态化的文件评估机制,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争创一流的政策、法治和服务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 鲁冰儿 通讯员 刘敏)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