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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铁山区推出稳岗留工“暖心十条”

   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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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开发区·铁山区出台《开发区管委会 铁山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工稳工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从以工带工、校企合作、技能提升、配套保障服务等10个方面助力企业稳岗留工。

“暖心十条”含金量十足,诚意满满。《意见》明确,送工主体为企业招聘正式员工,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给予送工补贴,50人以下的1000元/人,51-100人的1500元/人,101人以上2000元/人。企业老员工引荐新员工入职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给予引荐人600元/人的“以工带工”补贴;同时,年度引荐超过5人的奖励1000元,超过10人的奖励2500元,超过20人的奖励6000元。

辖区企业与各地高校、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根据订单班规模及留用情况,一次性给予企业5-10万元的校企合作补贴。已开展政校合作的院校,根据每年安排6个月以上实训(顶岗实习)的学生规模给予合作院校补贴,20-49人的2000元/人,50-99人的2500元/人,超过100人的3000元/人。

首次来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3000元/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以上技能等级人员2000元/人,其他人员1000元/人。

鼓励企业组织在职员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高级技师),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补贴。

首次在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入职的“新黄石人”,稳定就业并缴费社保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给予该企业稳岗留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可补贴50万元。为辖区新投产、扩产能的重点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突击使用小时工的,根据实际备案及送工情况,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企业突击用工补贴,最高不超过3个月。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对应届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到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按照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在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就业满2年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在岗职工,可享受相关配套生活服务:购房优惠,在开发区·铁山区平台公司开发的楼盘中选购首套房,在该套房合同成交总价款基础上下浮3%的房价优惠,最高不超过5万元;企业组织一次性团购20套及以上的房屋,由该企业与开发单位“一事一议”定价进行优惠;子女教育,随迁子女可在企业所在地或居住地邻近的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文旅服务,可享受在全区范围内公共图书馆免费借阅书籍,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享受游览区内旅游景区免门票,每人最多可享受3年。(张春玲 董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