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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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0〕4号
发文日期2020-03-03 10:42:08 发布日期2020-03-03 10:42:08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黄石市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好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这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础,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针对城区未实行物业服务管理居民小区现状,以改善环境、提升服务、完善机制、居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先行试点、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坚持行业指导与属地管理、专业化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确保到2021年底,所有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居民小区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逐步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提档升级,切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二、工作标准

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全覆盖管理体系:一是有治安防范,出入口有安保人员值班,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能应急处置。二是有清扫保洁,小区整体环境清洁,垃圾箱口封闭良好,日产日清;上下水、排污设施保持畅通,污物无外溢,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每日清扫保洁。三是有绿化养护,绿化管理及维护措施落实到位,无破坏和违章占用现象。四是有物业维修,公共配套设施保养、检修及时,供水、供电、通信、照明设施运行正常,路灯、楼道灯基本完好;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五是有规范停车,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有序引导,规范停放。

三、分类推进

(一)新建(在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等级服务。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前,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开招标或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各城区(开发区)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指导下,做好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选(续)聘等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二)既有物业服务管理小区维持现有管理模式。对于目前已建成并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由辖区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指导居民小区做好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和物业服务管理选(续)聘等事项。

(三)已纳入黄石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范围但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社区成立“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协调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处理协调物业服务的矛盾纠纷。鼓励市城发集团(城发物业公司)参加物业服务管理,与物业服务管理中心或业主委员会友好协商,受其委托为居民小区提高物业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运行阶段(2020年3月—2020年9月)

制定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将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纳入各城区城市管理年度目标考核。2020年3月,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各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居民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管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2020年9月底前确保全市30%以上的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居民小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

(二)逐步推广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3月)

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到2021年3月底,全市60%以上的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居民小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

(三)全面覆盖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到2021年12月底,全市所有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居民小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提高物业服务管理品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市住建局是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具体组织和协调督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市城发集团要以服务市民、回报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提升城市形象作贡献,接受委托实施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共同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稳妥推进。

(二)真情服务。以公益性、友好协商为原则,由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建立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处理辖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矛盾纠纷处理调解等工作。市城发集团(城发物业公司)可受业主委员会或经多数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委托,对照“五有”标准,逐步提升服务等级,向居民小区实施保安、保洁、绿化维护、亮化维护、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管理;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前两年,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控制在0.5元/平方米·月以内;根据等级服务和品质,友好协商调整收费标准。

(三)加大投入。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为物业服务管理提档升级创造条件,市城发集团给予支持。市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每年下拨各城区(开发区)和社区的党建、卫生保洁、绿化、房屋维修等经费,对物业服务管理给予补助。

(四)统筹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居民小区的广告发布、便民服务亭设置和使用、停车收费、快件智能存储等公共资源,经业主委员会或多数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签订授权使用协议,依法明确权利和义务。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黄石市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信访、发改、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文旅、卫健、城管、市场监管、供电、城发集团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协调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服务协调此项工作;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会商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休闲环境,提高幸福生活指数。

(二)党建引领,服务惠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城区、社区党组织要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共建共治共享,发挥各级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要无缝衔接,整合党组织、小区、企业资源,建立党员服务志愿队,打造红色物业,解民之所需、

民之所急,精心打造为民、惠民、安民、便民服务。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住建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市城管委要将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纳入城市管理“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方案考核体系,适时通报工作进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重要意义和惠民利民措施,引导广大市民当城市的主人,增强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爱城市、爱社区、爱小区,支持和配合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五)探索创新,长效服务。各城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品质和居民幸福指数的新办法、新举措,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