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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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发〔2019〕6号
发文日期2019-01-30 09:09:47 发布日期2019-01-30 09:09:47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经研究,确定大冶市有色金属公司办公楼1等45处建筑为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工作,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依法依规保护历史建筑。

附件:黄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石市人民政

2019年1月30日

黄政发〔20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