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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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公开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公开办发〔2022〕1号
发文日期2022-01-07 10:25:25 发布日期2022-01-07 10:25:25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精神,做好我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现将我市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铁山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信息。包括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发布情况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规范性。

(三)年度重点工作:基层政务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发布与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四)日常工作: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等情况 。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评。2022年1月25日前,各单位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并连同本单位相关佐证的文件资料、影像截图和网页链接等整理成电子文档报送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材料只接收电子文件,按考核项目做好分类,统一发至邮箱hszwgk@huangshi.gov.cn。

(二)集中复查。2022年1月25日至2月25日,组织对各单位政府网站数据进行采集,对报送材料进行核查。

(三)综合评定。根据核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各单位最终绩效评估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时间节点进行考评,固化证据材料,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 可追溯。

(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附件:

1.政务公开考评相关单位

2.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县市区)

3.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市直部门)

黄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附件1

政务公开考评相关单位

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和湖泊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体育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