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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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黄政发〔2021〕22号
发文日期2021-12-31 09:35:50 发布日期2021-12-31 09:35:50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环境资源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开创新时代黄石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黄石人社事业迈出坚实步伐、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深化改革、稳中有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人社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出了贡献。

(一)坚持稳定扩大就业创业,就业质量更高更加充分。坚持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放在首位,实施了“新黄石人”、“我选湖北·留在黄石”、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务工人员留黄就业等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打造了中国黄石·磁湖汇众创空间、青年创业大赛、组团式市场化就业援藏等就业创业品牌,组建了市制造业产业用工联盟,大规模开展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市就业规模、结构、质量、服务实现整体跃升,企业用工难问题明显缓解,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期末,累计吸引“新黄石人”1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1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9.3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02亿元,建成各类创业服务平台56个,擦亮了全国创业先进城市“金字招牌”;吸引2.6万名大学生留黄就业创业,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5万人,帮扶去产能职工、退捕渔民就业1.6万人;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300余场,帮扶企业招工14万余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22万人。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社保基本实现。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社保扩面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社保体系不断健全,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十三五”期末,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7.9万人、24.6万人、25.9万人,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参保率达到95%,1.8万名被征地农民、4.2万名退役士兵等群体纳入社保保障范围。实施“黄石社保共享计划”,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6年上调,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35.8%和22.7%,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逐步扩大,累计发放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2.6亿元,减免社保费24.62亿元。巩固我市全国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城市成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统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活力加速释放。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服务产业专才支持计划、“招硕引博”计划等人才强市战略工程项目,人才总量持续增长,人才结构更趋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十三五”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48.6万人,其中,取得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14.05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8.4万人。加大人才引育载体建设,“十三五”期末,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岗位)、人才超市18个,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个,建成湖北鄂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转化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经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家选拔服务,在全省率先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举办“黄石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发展技工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末,市级以上专家达到1064人,人才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四)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人事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试点,积极转变人事综合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人事考试安全长效机制,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活力加速释放,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明显提高,人事考试公信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末,累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88人、“三支一扶”人员276人,组织各类人事考试8.8万人(次)。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格局日趋合理。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发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宏观调控作用,基本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有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我市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行业、地区、群体工资差距逐步缩小。“十三五”期末,我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5年的41450元增加到2020年的60892元;市本级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的1225元增加到2020年的1380元。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权益依法有效保障。积极创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根治欠薪等行动,劳动关系领域“全网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显著提升,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和谐劳动关系“黄石样本”。“十三五”期末,全市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欠薪案件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涉及金额较“十二五”期末分别下降23%、34.2%、54.9%,代表湖北省高质量通过了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抽查审计和专项考核;全市建立基层调解组织158个,专兼职调解员、仲裁员达到1580名。

(七)全面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人社服务快办”等行动,打造了“窗口一柜通”“综合柜员制”等“23℃人社服务·舒畅黄石”品牌,233项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基本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率先推行,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县乡人社公共服务条件不断改善,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系统行风满意度明显提升。“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60万人,加载功能应用更加丰富;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话务量达到7.9万人次。同时,出台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措施等文件25个,开展滞留在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双千”招工稳工、送岗位促就业助脱贫等行动;全力推进就业、技能、社保、人才人事、定点“五位一体”扶贫,帮扶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5.1万人,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7.9万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9.1万人,人社扶贫取得决定性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建设现代化新黄石的关键五年。“十四五”时期,黄石人社事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将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抢抓疫后重振新机遇,迎接逆风逆水新挑战,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扎实办好各项工作。

(一)发展机遇

1.中央治国理政理论实践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党中央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提出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出台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等,将人社事业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和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必将为人社事业发展指明新的方向。

2.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布局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升级,以及我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科技强省、人才强省等战略机遇叠加释放,必将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重要政策机遇、改革创新机遇、补短强弱机遇、项目带动机遇,为加强人才引育留用、稳定扩大就业创业、加快武汉城市圈人社同城化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广阔的空间。

3.黄石转型升级发展优势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近年来,黄石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逆势而上,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城市发展更有温度。随着我市奋力打造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绿色转型示范区、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必将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更强的经济支撑、更多的政策利好、更大的战略牵引,必将为人社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二)主要挑战

1.内外环境加速变化,对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新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中美战略博弈常态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稳就业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未来五年我市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减少但基数依然较大,特别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农民工返乡人数增加,高校毕业生、大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不容忽视,就业总量矛盾依然严峻;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产业转型对就业的影响加深,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局面仍将持续;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稳定性增加,制约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更加凸显。

2.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社会保障事业提出新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的待遇保障水平。未来五年,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保扩面征缴空间收窄,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全省统筹过渡到全国统筹,地方政府分担基金缺口的责任将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提标扩围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逐年增加;老工伤人员、公务员等全面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后,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将增长,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压力增大。

3.创新驱动赋能未来,对人才人事发展提出新课题。过去经济高速发展主要依靠要素投入、投资拉动,现在高质量发展必须转向创新驱动。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对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黄石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还不能完全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供给不充分,高校毕业生留黄率不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促进共同富裕还面临许多新的课题。

4.矛盾风险转换叠加,对劳动关系治理提出新任务。随着企事业单位改制、化解过剩产能、长江禁捕退捕、“三供一业”移交、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业技改“四换”等诸多改革深入推进,经济领域矛盾持续向劳动关系领域传导,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加大,职工分流安置任务加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难,现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难以直接适用;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加,劳动争议易发多发,广大职工对体面劳动、灵活就业的多元化诉求日益增强,劳动关系治理难度明显加大。

三、“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深化人社政策改革创新主线,聚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根本目的,突出就业优先,深耕社会保障,加强人才支撑,创新人事治理,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不断开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争当全国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黄石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作出人社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支撑发展、社会保障促进和谐的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将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发展人社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兴办民生实事,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人社事业发展新格局。

——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市场化、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更大力度推动思想破冰、观念变革、制度创新、体系重塑、流程再造,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在法治化轨道上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目标、问题和效果导向,针对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城乡发展的差异、政策之间的衔接、待遇保障的水平,增强各方面工作的整体耦合性。

(三)主要目标

1.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随着我市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人社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劳动者创新创业创造创富活力更加迸发,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失业保持较低水平;实现社保制度和人员全覆盖,多层次社保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保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创业高地,人才集聚培育能力更强,人才承载辐射能级更高,人才成长发展环境更优;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基本形成,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黄石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全面建立,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全面形成;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

2.“十四五”时期战略目标

——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坚持城乡统筹,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激活全要素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努力促进就业增长,支撑民生改善和高质量发展。

——争创社保基金支付风险化解先进城市。积极对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全省统筹,通过扩面征缴和向上争取等措施,彻底化解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历史缺口,着力消除基金当期缺口,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保持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争创技能人才强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密结合发展需要,加快技能人才资源向先进生产力集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整体跃升、待遇逐步提高,培养更多支撑“黄石制造”、“黄石创造”、工业文化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在新一轮人才竞争大战中占据主动。

——争创“无欠薪”城市。开展“无欠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区(村)、企业(项目)五级联创工程,一体推进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形成具有黄石辨识度的根治欠薪标志性成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平安法治黄石建设,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争创武汉城市圈人社同城化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战略部署,率先建成就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社保业务协同互助先行区、人才资源融通合作先行区、劳动关系现代治理先行区、人社公共服务共享先行区,实现就业同城服务、社保同城覆盖、人力人才同城融通、劳动保障权益同城互维、业务同城通办、党建同城共建。

3.“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打造区域性就业创业中心。“十四五”期末,全市新增“新黄石人”15万人以上,扶持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6.5万人,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增强社保保障功能。“十四五”期末,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社保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激活人才第一资源。“十四五”期末,全市取得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16万人以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0.9:6.8:2.3;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5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5%。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最低工资标准适时适度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定期调整,城镇居民增收更加稳健合理。

——维护劳动合法权益。“十四五”期末,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

4.“十四五”时期改革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优先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备,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率明显提升,企业用工难问题有效缓解,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充分发挥,劳动者技能素质明显提高,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基本消除,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更加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体系。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保体系逐步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等改革有效落实,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有效化解,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做实,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新就业形态更加友好的社保经办服务模式逐步建立。

——创新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制度环境。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破除,系统性、前瞻性、突破性的人才政策举措进一步完善,以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发展与重大发展战略、优势产业布局融合推进,具有区域竞争力、适应黄石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优势基本形成。

——健全更加规范更加灵活的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试点进一步深化,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安全、公平的人事考试体系更加健全。

——形成更加合理更加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工资收入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工资宏观调控更加有力,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重点群体和行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构建更加和谐更加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创建经验进一步转化,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更加高效,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全面建立。

5.“十四五”时期基础能力建设目标

——人社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的人社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基本建立,信息系统实现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

——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23℃人社服务标准全面推行,“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事常态化长效化,人社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5%以上。

四、“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

(一)全力以赴促进就业创业

1.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及时充实完善一批就业优先政策措施。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人才、教育等经济社会政策的协同联动,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建立重大政策、产业、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优先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多的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家庭服务业等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强各类群体就业政策协同,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平等就业。健全各级政府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就业领域重大风险协同应对制度。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力度,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2.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巩固“我选湖北·留在黄石”计划成果,实施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才聚荆楚·智汇黄石”工程、高校毕业生来黄留黄就业创业工程,完善实习实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职业指导、实名制登记等“不断线”就业政策服务,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大学生留黄就业率。深入推进省内省际劳务协作,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提高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特色劳务品牌建设。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完善对大龄劳动者、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戒毒康复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就业,扩大非全日制就业,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和社保支持政策,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支持建设一批零工市场(驿站)。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提供更多非全职就业、灵活就业和社区服务等岗位。积极推进就业援藏援疆和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擦亮黄石组团式市场化就业援藏品牌。

3.支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建设创新活力之城为引领,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擦亮全国创业先进城市“金字招牌”。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税费优惠等政策,推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拓展创业投融资渠道,降低创业成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创业空间,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县(园、项目)、创业学院等创业服务平台,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计划、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支持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创业导师培育、创业项目遴选、青年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等各类创业推进指导活动,支持通过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渠道自主创业。探索建立创业失败保障帮扶和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4.着力推动职业培训转型。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实施农民工稳就业、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康养计划”等重点群体、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训。持续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职业培训”、以工代训、订单培训、冠名办班、定向培养等职业培训新模式,建立职业素养、职业技能、职业创造培训清单和职业培训包。探索依托电子社保卡推行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统筹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现代化的产教融合基地,争创全省产教融合型城市。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益,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优势。加强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

5.调度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巩固“新黄石人”计划成果,深入实施“新黄石人”计划2.0版,实现入户零门槛、配偶可就业、子女能入学、购房有优惠、上升有空间、生活更幸福,确保“新黄石人”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常态长效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探索创新同城化、市场化、共享化、数字化招工模式,不断拓宽招工引人渠道,提高稳工留人质效,多措并举推动形成良好用工环境。扩容建强鄂东区域性产业用工联盟,发挥好用工联盟错峰借人、调剂用工、权益保障作用,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

6.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及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挖掘、统计、发布和监测体系,探索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景气指数。做优做大做强湖北鄂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通过合作共建、园外园、飞地经济等方式跨地区建园,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协同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和自主品牌,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违法行为。发挥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7.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提升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智慧化服务能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公共就业服务训练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助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优化“免申即享”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政策享受便利度。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实施就业统计基础提升计划,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健全失业预警监测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精准精细完善社保体系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人群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完善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及早参保、接续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参加失业保险。做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工作,推动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大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试点范围,争取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实施顶岗实习生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工伤保险由劳动关系人群进一步向职业劳动者拓展。做好参保资源比对排查,实现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精准管控。

2.改革完善社保制度体系。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等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加大向上争取和对内挖潜力度,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有效衔接。健全财政投入制度,完善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贴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促进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持续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以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为契机,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大力扶持鄂东工伤康复中心等工伤康复机构建设,依法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包容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年金类补充保险,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构建多层次社保体系。深化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3.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深入实施黄石社保共享计划,建立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基金统筹层次和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社保待遇确定和合理增长机制。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人均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优化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定期上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切实保障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4.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贯彻落实《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健全人大、行政、司法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社保基金监督体系,强化基金管理、支付全过程监督检查。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管“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基金风险安全评估。强化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督,探索开展基金智慧监督,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预警和精算分析,提高基金预决算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基金社会审计。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教育,严厉打击社保欺诈骗保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社保领域严重失信失范行为。

5.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实施社保经办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对接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省企业职工社保信息系统,推动更多社保经办服务事项“异地办”“就近办”“一次办”“线上办”“掌上办”,提供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加强“数字社保”建设,全面深化社银合作,推进社保经办机构和部门间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无感智办”,加快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社保业务档案数字化影像化。统一和优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强化社保经办风险管控,全面实现风险防控进规程、进系统。完善社保缴费、待遇查询等应用功能,全面推动社保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

(三)千方百计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1.创新人才引领发展机制。聚焦“高精尖缺”“卡脖子”等关键领域,会同组织部门实施“东楚英才”计划、服务产业专才支持计划、“招硕引博”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引进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高层次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地图),完善“人才+岗位+项目+团队”的人才开发模式,赴外地举办招才引智活动。优化实施“资智回黄”工程,完善柔性引才支持政策,推广黄石(武汉)离岸科创园“离岸孵化”、“飞地引才”、以才引才、揭榜挂帅等引才方式,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人才一体化发展。指导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建立青年人才驿站,打造市场化精细化招才引智平台。积极申办国家、省博士后科技服务团黄石行活动,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在黄落地转化。深化知名高校硕博研究生暑期来黄实习实践计划,储备锁定各类优秀人才,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集聚、培育提升、创新创业、激励保障工程,系统谋划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机制运行、服务保障等工作。深入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加强博士后创新人才、卓越人才、国际人才选拔培养,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力度,新建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岗位)等引才聚才平台载体,提高出站博士后留黄比例。完善多层次专家培养选拔制度,加强专家团结引领服务,提高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专家入选率。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等工程,积极争取省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开展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提档升级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以德为先、以绩为重、以创为要,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探索推进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加大企业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专项评审力度,拓宽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进一步推动向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等下放职称评审权,探索完善学术、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清理规范职称评委会,调整完善专家评委库。探索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探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

4.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全面落实技能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至少新增1个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示范县。加快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学院、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基地等项目,培养造就一批“湖北工匠”“黄石工匠”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技工教育“双品牌”和师资、教材等建设,巩固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争创全国优质技工院校。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探索扩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技工学校、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体系,加快鉴定机构职能转变。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举办和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实现世赛国赛省赛奖牌突破。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育激励机制,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试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

5.完善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加快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优化人才服务建设“人才之家”专项行动,新建和提档升级一批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完善人才公寓保障、“东楚英才卡”申领等人才服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浓厚氛围,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加大人才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

(四)努力提升人事治理效能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创新基层事业单位和教育、卫生等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制度,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分步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创新、离岗创业政策。建立适合不同行业及其岗位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聘用管理。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奖励、处分、回避等制度,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公共科目培训。探索高校、公立医院等编制备案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执法监督机制,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积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人事人才有关工作,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关工作。

2.加强表彰奖励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完善我市表彰奖励政策措施。切实发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表彰活动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指导规范实施市县级表彰活动,做好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评选推荐工作。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做好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开展先进模范人物休假疗养、学习提升、事迹宣传活动,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建立市级以上表彰数据库。

3.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市人事考试命题基地、区域性示范人事考试基地、标准化考场等建设,稳步推进电子化考试改革项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招聘(录)考试、继续教育培训、社会化考试业务等多轮驱动。加强命题、阅卷等骨干专家队伍和市县两级人事考试队伍建设,健全大型考试命题考务协作机制。加强考点考场管理,规范考务管理工作,健全全方位、立体化人事考试安全长效机制,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提高人事考试质量和社会公信度。

(五)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一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健全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分配形式。全面落实省定最低工资标准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定期发布企薪酬调查信息、人工成本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指导建立差异化市场化的企业部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向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推进县(市、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监督检查办法。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探索制定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完善有关社会组织工资分配制度。

2.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监督检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支持新港园区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行业产业系统延伸。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改革改制和企业经济性裁员过程中的劳动关系,规范非全日制、特殊工时、劳务派遣等用工行为,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判断、风险监测预警、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支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各项基础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开展“无欠薪”城市创建行动,一体推进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形成覆盖城乡、层级明晰、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根治欠薪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压实根治欠薪责任,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继续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

3.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综合执法职能,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法治化。创新“互联网+智慧监察”等执法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参保缴费、劳动用工、休息休假、未成年人保护、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深化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劳动保障”计划,依法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类监管。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案件挂牌督办,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加大“两法衔接”力度,严厉打击涉嫌劳动保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培训、案卷评查,完善执法文书、事项报告等格式标准。

4.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解纷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联动,打造一批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新增1-2家国家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指导企业通过建立劳资协商会、恳谈会等方式,完善企业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促进劳动争议在基层化解。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推进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完善调裁审衔接,提升仲裁终结率。全面实现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一批巡回、流动、派出仲裁庭和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支持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快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使用全覆盖。定期开展优秀仲裁文书评选评查、仲裁员服务企业、调解仲裁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

(七)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1.加快人社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依托省集中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高效、安全、融合的本地化应用支撑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人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网点),开发更多数字化产品,丰富应用场景。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扩展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和其他民生领域的应用目录清单,实现实体卡和电子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网络安全预警平台,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2.促进人社公共服务优质高效。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人社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区域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一体化协同发展。对标人社部关于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要求,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探索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不断完善行风建设机制和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人社服务快办”“减证便民”等行动,优化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23℃人社服务·舒畅黄石”标准轮训计划,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一批人社“知识通”“政策通”“服务通”。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加大警示教育和监督问责力度。健全信访投诉事项闭环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3.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机制,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积极举办或参与各级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鼓励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招收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就读或参加培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和工资分配等倾斜政策,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计划,推进人才项目向基层一线倾斜。做好驻村定点帮扶工作。

4.推动武汉城市圈人社同城化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武汉城市圈人社同城化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武汉城市圈人社同城化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签订一批人社工作合作协议,实现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发展共赢、成果共享。优化区域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强化重大人力人才招引政策服务协同。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同行,联合举办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等竞赛活动,吸引圈内城市大学生来黄就业创业。加快跨区域社保互联互通互认,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协查。联合举办城市圈人才推介、招引、交流、研修等活动,推动职称评审、技能人才评价结果互认。探索建立跨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协同处理机制。开展党建引领结对共建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计划,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观摩、错案追责等制度。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提升人社政策法规知晓率。

(二)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的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就业、社保、人才等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财政预算对民生资金的投入,逐步化解我市民生资金短缺矛盾。加大人社领域工程项目、改革项目、试点项目的争取力度,争取项目总投资、数量、增速有新突破。提升部门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水平。

(三)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完善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加强政务信息和网评培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信息宣传工作队伍。用好用活全媒体矩阵,全方位、多维度、广视角宣传人社领域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汲取建党百年奋斗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统筹抓好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五)狠抓规划督办考核。制定《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估,科学制定与规划目标相衔接的年度计划。加强“数字人社”建设,认真落实统计报表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强化市县两级就业、社保综合指数和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完善督查检查通报制度,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