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重要节日亮化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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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重要节日亮化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1〕59号
发文日期2021-12-24 10:23:16 发布日期2021-12-24 10:23:16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城发集团,市国资公司,市东楚投资集团:

《黄石市城区重要节日亮化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与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黄石市城区重要节日亮化绿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黄石城区重要节日亮化绿化及利用路灯杆等载体营造节日氛围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营造“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亮丽”的节日气氛为目标,遵循“厉行节俭、因地制宜、庄重热烈、团结向上”的原则,通过摆花扎景、花卉布展、开启灯光亮化,以及利用路灯杆悬挂(插挂)国旗、灯笼及中国结等形式,对城区重点区域、主要迎宾线路和交通节点、公园广场、大型场馆、标志性建筑物等进行装点布置,集中展现黄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布置形式

(一)利用路灯杆悬挂(插挂)国旗、灯笼、中国结等。

(二)在城市主要出入口、车站、公园广场、酒店宾馆与场馆、迎宾线路重要节点等处摆花栽花、安装绿雕或扎景、举办花卉布展活动。

(三)城区现有景观亮化设施开启节日模式。

三、布置时间

(一)利用路灯杆悬挂灯笼、中国结。元旦和春节期间悬挂,元旦前5天统一悬挂,元宵节后2天内拆除,长年固定安装的除外。

(二)利用路灯杆悬挂(插挂)国旗。元旦和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悬挂(插挂),节前5天统一悬挂(插挂),节后2天内拆除。

(三)摆花栽花。元旦和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端午节、“七一”建党节、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5天完成时令花卉摆放或草花栽种工作,加强摆放、栽种期间的养护管理,花卉凋谢枯萎后及时撤出更新花卉。

(四)花卉布展。由市、区园林部门组织中秋节或重阳节前5天完成菊花布展展出。参展单位提前做好菊花时令花卉培育、有关植物材料组织准备、花展前期布置设想和效果构思等工作,确保花展主题突出、气氛浓郁。展出期间,加强养护管理,展出结束后,有序完成撤展工作。

(五)扎景绿雕。原则上元旦和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5天完成扎景或绿雕制作安装,扎景或绿雕设计样式应蕴含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元素,制作安装后应加强养护管理,尽可能延长鲜活期。

(六)灯光亮化。环磁湖、环青山湖、大冶湖核心区、长江大桥等重点区域景观亮化、楼宇亮化设施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和周六及周日、全市性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开启节日亮灯模式,公园广场景观照明和城市道路功能照明按行业管理规定正常开启。亮化设施开闭时间为:一、二、十二月份,18:00时开启—21:00时关闭;三、十、十一月份,18:30时开启—21:30时关闭;四、五、九月份,19:00时开启—22:00时关闭;六、七、八月份,19:30时开启—22:30时关闭。

四、布置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利用路灯杆悬挂(插挂)国旗、灯笼、中国结

1.实施主体。各城区根据“属地负责”的原则,按照本方案统一布置要求,规范悬挂。

2.悬挂路段。

为避免重复拆卸安装,体现“厉行节约”原则,湖滨路、东方大道、迎宾大道、杭州路人民广场段等路段路灯杆已装有长年固定中国结或灯笼,漏装或损坏部分由属地城区统一规格型号,全线安装或更新到位。新增桂林南北路、磁湖路、下陆大道、广州路、大桥辅助路、月亮山大道、圣明路、宝山路、庆洪路、园博大道、奥体大道、大广连接线路灯杆安装长年固定中国结。武汉路、颐阳路路灯杆已装有创文等公益宣传牌,节日期间不再悬挂灯笼或中国结。

以上路段,元旦和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期间在灯笼、中国结、宣传牌下方插挂国旗。

(1)黄石港区

长年固定悬挂路段:迎宾大道(全线已双侧悬挂灯笼)、湖滨路(陈家湾——公园路已双侧悬挂中国结)、武汉路(全线已单侧悬挂创文公益宣传牌);新增大桥辅助路、磁湖路(江堤——爱民路)双侧安装中国结。

双侧临时悬挂路段:花湖大道、黄石大道(长江一桥——原上窑天桥)、天津路等。

外侧临时悬挂路段:交通路、南京路、广场路等。

(2)西塞山区

长年固定悬挂路段:颐阳路(全线已单侧悬挂创文公益宣传牌)

双侧临时悬挂路段:黄石大道(原上窑天桥——西塞街办)、沿湖路(黄石大道——李家坊立交桥)等。

外侧临时悬挂路段:磁湖东路、澄月路、花园路、医院街等。

(3)下陆区

长年固定悬挂路段:桂林南北路(拆除原悬挂旧灯笼)、磁湖路(爱民路——神牛路)、广州路、下陆大道,双侧安装中国结。

双侧临时悬挂路段:杭州东路(澄月路——桂林南路)、杭州西路、新下陆街、白马路、苏州路、谈山立交桥等。

外侧临时悬挂路段:安达路、青龙山路、扬州路、铜花南北路等。

(4)开发区·铁山区

长年固定悬挂路段:月亮山大道、圣明路、宝山路、庆洪路、园博大道、奥体大道,双侧安装中国结。

双侧临时悬挂路段:金山大道、铁山大道等。

外侧临时悬挂路段:胜利路、盛洪卿路、建设路、兴冶路、张之洞路等。

市城管委负责大广连接线路灯杆长年固定中国结安装和元旦和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期间国旗插挂工作。

(二)摆花扎景

1.市城管委。负责团城山公园、人民广场摆花扎景,对各城区节日期间摆花扎景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黄石港区。负责迎宾大道与大泉路交汇口、明珠广场、桂花湾广场、磁湖剧院、青山湖一号湖及四号湖广场等窗口节点绿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负责二医院路口渠化岛、报社花坛、七医院渠化岛、迎宾大道南侧小广场绿地等重要道路节点草花栽植、时令花卉摆放。

3.下陆区。负责黄石北站、大广高速下陆入城口、下陆广场、东方山主入口等窗口节点绿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负责马鞍山路渠化岛、湖锦路树阵广场、下陆大道与铁路交叉路口渠化岛、桂林路沿线渠化岛、皇姑岭、谈山隧道高架等重要道路节点草花栽植、时令花卉摆放。

4.西塞山区。负责陈家湾广场等重要节点绿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负责颐阳路沿线渠化岛、黄石大道(颐阳路——新冶钢)沿线渠化岛、陈家湾广场及立交桥等重要道路节点草花栽植、时令花卉摆放。

5.开发区·铁山区。负责北纬30度广场、张之洞广场等重要节点绿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负责106国道新桥洞周边、东方大道铁山段沿线渠化岛、钟山大道及金山大道沿线渠化岛屿与路侧草坪绿地、庆洪路跨线桥等重要道路节点草花栽植、时令花卉摆放。

6.重要酒店与场馆。磁湖山庄、兰博基尼酒店、万达嘉华酒店、金花大酒店等重要酒店和奥体中心、市民之家、规划展示馆、矿山公园等大型场馆、景区,由各属地政府督促所属管理或产权单位做好绿雕扎景及花卉布置工作。

(三)花卉布展

1.市城管委。负责制定花展方案,统一划定布展场地,分配布展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各城区。按照花展方案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培育落实花展品种,做好布展、管护等工作,努力提高花展水平。原则上每个城区至少设置一个分展区。

五、布置原则及规格

(一)利用路灯杆悬挂(插挂)国旗、灯笼及中国结

1.坚持庄重、整齐、美观、规范、统一、安全的原则。

2.利用路灯杆等设施悬挂(插挂)国旗、灯笼或中国结时,不得影响现有杆件设施及遮挡标识、标牌等,悬挂角度不影响交通行车及行人安全。

3.悬挂(插挂)国旗时,应保持国旗舒展,不得升挂破损、污染、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4.原则上,悬挂国旗、灯笼和中国结应保持与路沿石垂直方向,底部离地不低于3.2米;若受路灯高度或造型影响,底部离地低于3.2米的,统一采取与路沿石平行方向悬挂方式;同一路段保持同一方向、同一高度。

5.在路灯杆等载体上插挂国旗的,为减轻工作量,具备条件的一律安装国旗插挂底座。

6.各城区及相关单位应对全市路灯杆等载体搭挂的公益广告牌、道旗全面排查清理,拆除已过时效、老旧褪色、脏污破损的广告牌、道旗。原则上,路灯杆上搭挂公益广告牌、道旗的,统一按4号国旗规格制作;路灯杆悬挂国旗的边框采取可抽插式,便于重复利用,非重要节日期间,可将国旗更换为公益广告牌、道旗。

(二)摆花扎景。坚持“注重实效、烘托氛围、量力而行、属地为主”原则,因时而变、因地施策,在城市重要出入口、交通节点和公园广场通过摆放时令花卉、布置绿雕主景等方式,展示城市亮丽风采,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花卉布展。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普及园林花卉知识为宗旨,按照“突出主题,分区设置,划片布展,集中展示”的原则,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展现“整体出效果、景点出形象”的金秋金菊景观,充分发挥菊花在美化环境、扮靓城市、生态惠民等方面的功能与优势,展示黄石人积极乐观、珍爱自然、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

(四)国旗、灯笼、中国结规格

1.国旗规格。长144厘米、高96厘米(4号旗),国旗“五星”图案冲向灯杆外侧方向,国旗上下横杆材料为长宽各为2.5厘米的不锈钢方管,采用抱箍安装在路灯杆上。

2.灯笼规格。长150厘米、宽80厘米,单侧3个、双侧6个大红灯笼,采用抱箍安装在路灯杆上。长年固定灯笼应接用路灯电,与路灯同步亮熄。

3.中国结规格。长160厘米、宽85厘米,采用抱箍安装在路灯杆上。长年固定中国结应接用路灯电,与路灯同步亮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城区、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日亮化绿化营造节日氛围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前谋划部署,落实专项经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重要节日亮化绿化等氛围营造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城区、相关单位要根据全市重要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细化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工作专班或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逐个节日、逐项任务抓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节日亮化绿化任务。

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三个城区要学习借鉴铁山经验,因地制宜,建设苗圃基地,切实降低摆花扎景和花卉布展成本。

(三)强化安全保障。各城区、相关单位要坚持把安全生产理念贯穿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施工或安装作业,坚决杜绝国旗、灯笼、中国结悬挂和接电不规范、不牢固等安全隐患,严防坠落、漏电伤人或交通撞碰等事故发生。

(四)强化检查督办。各城区、相关单位要建立巡查督办制度,依责加强节日亮化绿化营造节日氛围工作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国旗、灯笼、中国结按规定要求设置、悬挂,严禁出现国旗脏污、破损、褪色、倒挂或利用国旗、灯笼、中国结作商业广告等现象,确保节日氛围营造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