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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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2〕23号
发文日期2022-04-11 15:41:15 发布日期2022-04-11 15:41:15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要求,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稳步提升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监督执法,完善长效机制,打造最美长江岸线。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治理,源头管控。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统筹推进“江湖山城路村”系统治理,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二)协同联动,整体推进。坚持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进上下游、江河湖库、干支流互相协作,加快沿江绿色廊道建设,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既要重点突破,又要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

(三)问题导向,分类整治。坚持针对污水乱排、水体黑臭、沿江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症下药,分类施策,专项治理,补齐短板弱项。

(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盯重点、难点、堵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依法治理,多措并举,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深入推进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1.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在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2.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到2025年,市本级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成效得到持续巩固;大冶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阳新县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市本级、大冶市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要分别提升到70%以上、5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阳新县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3.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由卫生填埋向焚烧转型。到2023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80%。

4.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全面巩固长江大保护船舶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提升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格局,2023年后转入常态化运行,服务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5.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处理,确保落实“十年禁渔”各项举措。

(二)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6.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推进造林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强城乡绿化美化,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力争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绿化2.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7.0万亩,建设森林城镇3个、森林乡村10个,对5000余亩湿地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编制黄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2035年)和《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部署开展全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8.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湖北省节水行动全面实施,到2023年底前,重点跨县(市、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基本完成,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基本完成。到2025年底前,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366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省水利厅确定的“十四五”目标,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总体达到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省级相关考核目标。

9.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我市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继续对我市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湖水系通畅,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长江生态经济带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长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市指挥部及九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牵头抓总责任,明确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年度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单”,逐年明确攻坚行动的年度工作要求和重点,加强工作督办,推动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在全市统一指挥下,将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与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工作督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慢作为、不作为的,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沟通衔接,加大职能工作的督办落实,强化对各县(市、区)的帮扶指导,杜绝“四风”问题。市指挥部办公室将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推动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全面落实落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要及时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面关注、全民参与、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附件:1.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2.黄石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3.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4.黄石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5.黄石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6.黄石市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7.黄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8.黄石市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9.黄石市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10.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市指挥部及九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名单

11.2022年度黄石市九大攻坚提升行动重点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