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 文件类型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4-12-10 09:50:30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09:50:30 |
生效日期 | 2024-12-10 09:50:30 | 失效日期 | 2024-12-11 09:50:30 |
发文字号 | 黄政发〔2024〕18 号 | 发文机关代字 | 黄政发 |
发文年份 | 2024 | 文件顺序号 | 18 |
有效性 | 有效 | 公文种类 | 决定 |
发文机关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文件制定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 | 420200 |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 无 |
文件来源 | 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 | 题注 | 无 |
文件附件 | 文件PDF版本 | ||
文件的WPS版本 | ./W020241211357968594468.docx | 文件的OFD版本 | |
服务对象 | 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机构分类 | 市政府 |
文字解读链接 | 图文解读链接 | ||
视频解读链接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有关要求,市政府对 2024 年 9 月 30 日之前的规范性文 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现将保留、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目录予以 公布,并就清理结果决定如下:保留 76 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 件继续有效,宣布 80 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对 15 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的规范性文件未明确有效期的重新赋予有效期 2 年,宣布废止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76 件)
2.宣布废止(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80 件) 3.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5 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6 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04〕95 号 |
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 黄政发〔2007〕38 号 |
3 | 黄石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黄政办发〔2007〕38 号 |
4 | 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黄石政规〔2010〕15 号 |
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民事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0〕18 号 |
6 | 黄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9 修订稿) | 黄石政规〔2010〕22 号 |
7 | 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 黄石政规〔2011〕3 号 |
8 | 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 | 黄石政规〔2011〕4 号 |
9 | 黄石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 | 黄石政规〔2012〕7 号 |
1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 | 黄政发〔2012〕34 号 |
1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相关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2〕24 号 |
1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文艺奖评奖等四个试行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4〕24 号 |
13 | 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 黄石政规〔2015〕5 号 |
1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5〕10 号 |
1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5〕19 号 |
1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5〕24 号 |
17 | 黄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 黄石政规〔2016〕1 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6〕7 号 |
1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6〕12 号 |
2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黄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黄政发〔2016〕13 号 |
2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6〕19 号 |
22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7〕48 号 |
2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7〕57 号 |
2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7〕13 号 |
2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通知(2021 修改版) | 黄政办函〔2017〕60 号 |
2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7〕79 号 |
2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8〕2 号 |
2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8〕4 号 |
2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2021 修改版) | 黄政办发〔2018〕29 号 |
3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黄石人”计划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18〕33 号 |
3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依法没收非法占地建筑物的处置意见(试行) 》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8〕34 号 |
3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18〕46 号 |
3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8〕49 号 |
3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8〕52 号 |
3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工业用地租赁和弹性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9〕1 号 |
3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通知 | 黄政发〔2019〕14 号 |
3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9〕19 号 |
3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1 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3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27 号 |
4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33 号 |
4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江大保护促进矿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20〕14 号 |
4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黄石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 | 黄政发〔2020〕15 号 |
4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 黄政发〔2020〕22 号 |
4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 5G 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0〕22 号 |
4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0〕30 号 |
4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21〕1 号 |
4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若干意见 | 黄政发〔2021〕3 号 |
4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外贸强市建设奖补政策“黄金十条”的通知 | 黄政发〔2021〕9 号 |
4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政发〔2021〕18 号 |
5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州花湖机场净空黄石市保护(核心) 区域等事项的通告 | 黄政发〔2021〕19 号 |
51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23 号 |
52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修订稿) 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26 号 |
53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结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推进“三个一”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27 号 |
5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新型工业用地(M0)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40 号 |
55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名优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21〕50 号 |
5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在黄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63 号 |
5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22〕9 号 |
5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黄石市关于花湖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政发〔2022〕14 号 |
5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黄政发〔2022〕20 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60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黄石(武汉) 离岸科创园运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7 号 |
6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 黄政发〔2022〕24 号 |
62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 黄政办发〔2022〕29 号 |
63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41 号 |
6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51 号 |
65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52 号 |
6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61 号 |
67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63 号 |
6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黄政发〔2023〕9 号 |
6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港口物流业相关奖补政策的通知 | 黄政发〔2023〕11 号 |
7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 | 黄政发〔2023〕12 号 |
71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落实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政策措施推动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3〕22 号 |
72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科技城封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3〕24 号 |
73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23〕28 号 |
7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新黄石人”来黄安居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4〕18 号 |
7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 2024 年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 黄政发〔2024〕8 号 |
7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24〕28 号 |
附件 2
宣布废止(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80 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交接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 修改版) | 黄政办发〔2006〕11 号 |
2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06〕75 号 |
3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08〕40 号 |
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08〕65 号 |
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09〕4 号 |
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0〕6 号 |
7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石市城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 黄政办函〔2011〕55 号 |
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21 修改版) 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2〕4 号 |
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2〕8 号 |
1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12〕35 号 |
1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 | 黄政发〔2012〕31 号 |
1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大冶湖管理暂行办法(2019 年修订稿)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3〕3 号 |
1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 黄政发〔2015〕6 号 |
1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设立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黄政发〔2015〕13 号 |
15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改变土地用途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5〕51 号 |
1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投融资公司资产资源整合划转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5〕4 号 |
1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 | 黄政发〔2016〕11 号 |
1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6〕17 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发〔2016〕33 号 |
2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6〕31 号 |
2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客运健康发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6〕41 号 |
2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16〕50 号 |
2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6〕62 号 |
24 | 黄石市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暂行办法 | 黄石政规〔2017〕7 号 |
2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黄政发〔2017〕17 号 |
2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21 修改版) | 黄政发〔2017〕26 号 |
2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7〕28 号 |
2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7〕31 号 |
2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长江沿线非法码头长效治理规定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7〕6 号 |
3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7〕10 号 |
3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7〕21 号 |
3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安全影响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7〕53 号 |
3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7〕2 号 |
3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黄政办函〔2017〕18 号 |
3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金融业服务项目攻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7〕22 号 |
3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湖北省2017 年本)中“其他城建项目”投资许可权限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7〕70 号 |
3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黄石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7〕71 号 |
3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8〕1 号 |
3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 12345 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政发〔2018〕30 号 |
4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8〕34 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4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 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黄政发〔2018〕36 号 |
4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黄政发〔2018〕38 号 |
4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18〕25 号 |
4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关于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基础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8〕48 号 |
4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8〕3 号 |
4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先建后验”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8〕30 号 |
47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辖区(含开发区)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 修改版) | 黄政办函〔2018〕46 号 |
4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8〕70 号 |
4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税费征收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19〕2 号 |
5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供应方式改革的若干意见 | 黄政发〔2019〕2 号 |
5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黄政发〔2019〕12 号 |
5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 | 黄政发〔2019〕13 号 |
5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9〕15 号 |
5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9〕17 号 |
5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发〔2019〕20 号 |
5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黄石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2 号 |
57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第六轮经营权授予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6 号 |
5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19〕13 号 |
5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进一步完善“先建后验”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31 号 |
6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及实施程序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9〕14 号 |
61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函〔2019〕37 号 |
6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还建细则(暂行) 》的通知 | 黄石政规〔2020〕1 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63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三轮机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 黄政发〔2020〕11 号 |
64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通告 | 黄政发〔2020〕12 号 |
6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过渡性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0〕33 号 |
66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黄石科技城建设与运营的若干意见 | 黄政发〔2021〕5 号 |
6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 黄政发〔2021〕16 号 |
6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黄政发〔2021〕17 号 |
69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21 号 |
70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黄石市城区、开发区·铁山区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37 号 |
71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 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53 号 |
72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东楚产业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6 号 |
73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39 号 |
7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53 号 |
75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 黄政发〔2023〕6 号 |
7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标对表进一步加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3〕8 号 |
77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中求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3〕12 号 |
78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3〕13 号 |
79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接续政策落实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3〕20 号 |
80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3〕21 号 |
附件 3
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5 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1 |
黄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
黄石政规〔2017〕6 号 | 第八条“市规划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管廊综合规划” 修改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 全市管廊综合规划”。 |
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24 号 | 原文中所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替换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原文中所 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替换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3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14 号 | 第五点“加强组织领导”中的“市住建局”修改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更 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32 号 | 原文中所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改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5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环 卫园林作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17 号 | 1.第三点第(二)项实施范围“园林绿化管养不含市级广场、绿化长廊养护”修改 为“市级广场、绿化长廊养护部分由市园林部门确定。 ” 2.第四点第( 五)项人员安置“本次市场化改革范围内的在职在册人员由各城区通 过转岗等渠道进行安置,待遇保持不变;聘用人员遗留问题由原用人单位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修改为“本次市场化改革范围内的在职在册人员由各城区通 过转岗等渠道进行安置,待遇保持不变;聘用人员遗留问题由原单位根据实际情 况予以妥善处理;涉及市场化企业变更的,相关城区应指导、监督企业完善职工 转岗清算手续。 ” 3.第四点第(七)项中服务期限修改为“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标三 年’,每年须签订独立服务合同,第一年期满后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社会满 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 80%以上方可签订续期合同;满意度未达到 80%以上的, 不予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再次采购的,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应报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个人信 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2〕38 号 | 第三章第十三条修改为“个人在非本市形成的信用信息,由个人自主申报,经该信 用信息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平台数据比对核查后的信息方可记录为个人信用信 息。 ” |
7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梯 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19〕18 号 | 1.原文中所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改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第二点“重点任务”第(四) 项“改进电梯采购、维保模式”第 1 小点,牵头单位 修改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3.第二点“重点任务”第(五) 项“推进电梯应急救援机制建设”第 1 小点,配合单 位修改为“市数据局、市应急管理局”。 4.第二点“重点任务”第(六) 项“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第 3 小点,牵头单位修 改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合单位修改为“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5.第三点“保障措施”第(二) 项“完善政策保障”中删除“落实一线电梯安全监管人 员岗位津贴”。 |
8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流 动人口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办法》的 通知 |
黄政办发〔2016〕39 号 | 1.原文中所有“卫生计生”修改为“卫生健康” ,“卫计”修改为“卫健”。 2.第一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条例》( 国务院令第 434 号)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3.第六条第( 二)项中,要及时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证,并由原接种单位根据接 种信息补填接种记录”修改为“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并由居住地接种单位根 据接种信息补填接种记录”。 4.第十条实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转证、转卡制度后面的全部内容修改为“在暂住地 居住≥3 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纳入常住儿童预防 接种管理”。 5.第十六条中“完不成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的”修改为“未落 实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措施的”。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9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 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
黄政办发〔2018〕41 号 | 1.原文中所有“卫生计生”修改为“卫生健康” ,“卫计”修改为“卫健”。 2.第一点工作目标“到2020 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 3 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在原 目标基础上增加“到 2025 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 3.93 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3.第二点第(二)项“加快全科医生培养”中的“力争到2020 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 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 20%”,在原目标基础上增加“力争每年全额完成全科专业 招收计划指标”。 4.第三点第( 七)项“实行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优先政策”内容修改为“建立完善岗位 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广‘基卫高’职称评审,中、高级岗位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 同等条 件下高级岗位优先评聘全科医生。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农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层次的定向医学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 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5.删除原文中“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用词。 |
10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黄政发〔2022〕26 号 | 1.删除“黄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暂行”。 2.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 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 统筹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运营、安全等重大事项”。第四条第四款中的“自然资源和规 划、住建”修改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 ,“银保监”修改为“金 融监管”,在“宣传”后增加“网信”。 3.第十三条第二款中的“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后增加“或冒用他 人乘车凭证”。 4.第十六条增加“(十)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5.第十七条增加“(五)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行为”。 6.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交通运输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价,评 价内容包含乘客满意度、服务保障能力及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费用纳入财政 预算”。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7.第二十一条中的“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住建部门或有 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办理行政许可时,应当书面征求运营单位的意见” 修改为“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经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 进行动态监测”。 8.第三十条“运营单位应做好与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中的 “应急管理”后增加“消防”。 9.第三十一条“消防救援”中的“救援”删除。 10.第三十四条中的“运营单位可以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的运营”修改为“运营单 位应当视情况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的运营”。 11.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 | |||
11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 企业稳规进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黄政办发〔2021〕4 号 | 第三条“完善稳规进规激励机制”中的“进规满 1 年后兑现剩余 10 万元,中途退规 的终止奖励”修改为“进规满 1 年后,且上年度产值达到 2000 万,兑现剩余 10 万 元, 中途退规的终止奖励。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12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黄石市竞技体育 奖励办法》的通知 |
黄政发〔2020〕23 号 | 1.第三条第( 一)项表格序号 1:奥运会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 50 改为 60;教练员 第三名奖励由 4 改为 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送单位第二名奖励由 8 改为 7, 第三名由 4 改为 3.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 2:亚运会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 8 改为 12,第二名由 4 改为 5;教练员第一 名奖励由 3 改为 4,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送单位第二名奖励由 1.5 改成 1 ,第三 名由 1 改成 0.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 3:青奥会教练员第一名奖励由 2 改为 3,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送单位第 二名奖励由 1.5 改为 1,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 4:全运会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 15 改为 17;教练员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 送单位第一名奖励由 5 改为 4.5,第二名由 3 改为 2,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 5:国际最高水平单项赛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 8 改为 10;教练员第一名奖励 由 4 改为 6,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 6:“青运会”改为“学青会”。 序号 8:省运会参赛单位第二名奖励由 0.15 改为 0.1 ,第三名由 0.1 改为 0.06 ,第 四名由 0.03 改为 0.02,第五名由 0.02 改为 0.016,第六名由 0.01 改为 0.012。 序号 9:省年度锦标赛第一名奖励由 0.2 改为 0.3,第二名由 0.15 改为 0.1,第三 名由 0.1 改为 0.0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集体项目按 4 倍计算。 2.第三条第( 三)项省运会集体项目修改为“主力队员和非主力队员名次奖励按照 8:2 比例分配。按照湖北省运动会竞赛相关规程中关于集体项目赛会计牌办法要 求,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员名次奖励按照 7:3 比例分配。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集体 项目奖励金额按 4 倍计算,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员名次奖励按 7:3 比例分配。 ” 3.第三条第(七)项修改为“对在奥运会、亚运会、学青会、全运会取得前三名优 异成绩运动员的输送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给予一次性奖励,直接输送与启蒙输送 单位按 7:3 比例分配。 ” 4.第十条修改为“本办法由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会同黄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13 |
黄石市人民政府 黄石军分区关于印发《黄 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 通知 |
黄政发〔2022〕23 号 | 1.第九条调整至第十二条,第三章后续条款往前顺移一条,文件其余章条不变。 2.原第十条“全市每年统一组织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和专项招聘考试,原则上市本 级、各县(市、 区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启用 1 至 2 名编制岗位用于调配 安置和专项招聘随军家属”修改为第九条“全市每年统一组织随军家属专项招聘考 试。全市每年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原则上市本级、各县(市、 区)拿 出 1 至 2 个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随军家属,具体岗位数量可根据当年实际招聘情况 进行调整。 ” 3.第十七条“对培训合格的随军家属,根据其个人意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享受一 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补 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经费从市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修改为“对培训合格的随 军家属,根据其个人意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合格者颁 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补贴和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4.第十九条“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被战区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 誉称号的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修改为“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表彰 以上表彰,授予勋章、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 ” 5.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随军家属优待安置的规定与 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修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以往有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 准。 ” |
14 | 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试 行) | 黄石政规〔2009〕8 号 | 目前正在制定新文件,新制定的办法出台前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期间,上 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15 | 黄石市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 | 黄石政规〔2017〕2 号 | 目前正在制定新文件,新制定的办法出台前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期间,上 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