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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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发文日期 | 2015-06-12 10:40:00 | 发布日期 | 2015-06-12 10:40:00 |
效力状态 | 主题分类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根据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总要求,为深化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黄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建立集交通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交通投资平台,多渠道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交通建设投资主体、投资方式、投资渠道的多元化与集约化,实现交通运输发展“投资—增值—再投资”的良性循环,为黄石转型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建方式及职能定位
(一)公司名称、性质及机构设置。
整合黄石市交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和黄石市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包括黄石市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黄石长江公路大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市大桥局、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大桥经营公司),组建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公司)。市交投集团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在市政府对四大投融资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前提下,由市政府委托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二)公司职能。
根据省、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本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负责本市经营性路、桥、港、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实施市政府指定区域内土地的开发和经营;筹集、使用和管理交通建设资金,集中使用国家、省和市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负责黄石长江大桥通行费征收、桥梁管理和运营;按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要求,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运营;对所属子公司或企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授权的其他职能。
(三)机构设置。
市交投集团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设立。
1.高层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市交投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领导层由9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1名,纪委书记1名,副总经理4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
2.内设机构。市交投集团公司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公司下设11个职能部室,即: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大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财务部、运营管理部、经营开发部、建设管理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公司人员原则上从市交投公司和市大桥局现有人员整体划转。
三、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一)经营范围。经营性路、桥、港、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经营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及附属设施经营管理;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经营;黄石长江公路大桥通行费征收、养护及管理服务;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沿线一定范围内土地开发;交通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各类经营;土地开发、房屋租赁、汽车经营、汽车租赁、汽车维修、物业管理、现代物流、工程咨询服务及房地产开发;交通、市政工程施工和维护,工程检测;客运站场经营,汽车驾驶员培训;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其他广告经营及风险投资等。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注册资本。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
四、资产、机构及人员整合
(一)资产划转。
将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市交投公司、市大桥局(大桥经营公司)及其下属8家子公司和市汽车渡口管理所的资产划转到市交投集团公司。具体资产情况以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为准。
(二)机构整合。
1.公司主体。市交投公司、市大桥局(大桥经营公司、大桥建设开发公司)整合组建市交投集团公司。
(1)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待市交投集团公司注册完毕后,市大桥局由市编制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撤销。
(2)大桥建设开发公司目前承担的偿还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日元贷款债务人义务,整体划转到市交投集团公司,待债务偿还后,大桥建设开发公司按程序注销。
(3)大桥经营公司整体划转到市交投集团公司,待大桥收费经营期限到期后,按程序予以注销。
2.内部调整。将市大桥局(大桥经营公司)下属的8家子公司,即:黄石市大桥汽车服务公司、黄石市园林花木有限责任公司、黄石市大桥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属市大桥物业公司、市善哉物流公司)、黄石市康泰亚飞汽车贸易公司、黄石市春秋传媒公司、黄石市行健资产公司、湖北春秋投资有限管理公司、黄石市绿通公路养护工程公司划转作为市交投集团公司子公司。市大桥局(大桥经营公司)下属收费部、维修养护部、信息监控中心、三个内设机构整体划转,隶属市交投集团公司管理。市大桥局路政执法支队安置方案另行制订。
(三)人员组成。
市交投公司现有18人,市大桥局(大桥建设开发公司)现有编制人员,大桥经营公司现有其他人员,整体划转到市交投集团公司。
五、资源配置
委托中介机构对市交投公司和市大桥局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后,按公司职能将公司的业务分为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及资本运作、企业经营管理和黄石大桥运营管理等五大块。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将市交投公司、市大桥局的资产根据公司职能进行整合和配置;对负债进行清理,合理确定资产负债率,提高担保物、质押物、抵押物的融资功能。整合后的市交投集团公司因业务板块较多、涵盖领域广,实行二级管理。
(一)市交投集团公司直接负责市交投公司现有的所有职能、业务并承接其对外投资的出资权利和义务;负责市大桥局(包括大桥经营公司)现有的去行政化后的职能、业务并承接其对外投资的出资权利和义务。
(二)市交投集团公司下设若干子公司,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市交投公司、市大桥局(大桥经营公司)投资的公司,全部将投资人变更为市交投集团公司。市交投集团公司成立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投资的子公司进行兼并整合,推行混合制所有制,扶持有条件的公司上市;并从体制、机制上运用市场手段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活力,提升融资功能,达到做强做大的目的。
六、市政府给予的支持政策
(一)本次整合后,成立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对市交投公司、市大桥局整合前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人员只出不进、只退不补、逐步消化”的原则,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15〕18号)精神,统筹实行编制备案管理,予以保留事业身份,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二)市税务部门按规定对本次市交投集团公司的企业整合和税务变更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依法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三)市交投集团公司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投资建设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物流、站场等交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部分土地进行开发和经营;按市政府要求承担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市政府确定一定额度的土地与项目打包,收益用于平衡项目投资;授予黄阳一级公路沿线土地、长江岸线土地一级开发权。
(四)市交投集团公司参与建设的交通项目,有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由市财政部门全额拨付给项目使用;需要市政府配套出资的,由市财政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