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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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7-09-01 11:09:00 发布日期2017-09-01 11:09:00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黄石市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后备人才,不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和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全力推进健康扶贫,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9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30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力争到2020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到2023年基本实现乡村医生队伍向助理全科医生转化为目标,通过定向委托培养一批、面向社会定向招聘一批、鼓励在职人员学历提升一批的“三个一批”措施,用3年时间着力培养引进具有大专学历的乡村医生700名,并安排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不断补充和提升全市乡村医生队伍。

  (一)定向委托培养:委托具备资质的院校招收黄石籍高中和初中毕业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按照招录3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或“3+3”临床医学中、高职衔接模式,通过3年时间招生,委托培养乡村医生600名。
  (二)定向招聘:鼓励医学类本科、大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自2017年起,通过3年时间招聘临床医学或者中医学专业应届本科、大专毕业生100名。

  (三)学历提升:推进乡村医生“中专升大专”提高教育,支持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中专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通过成人在职教育等方式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有效提升乡村医生的理论水平、学历层次和服务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政策措施

  1.政府资助

  市政府、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对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年制大专生每人每年学费和生活费各5000元;“3+3”临床医学中、高职生学费,中职阶段由国家统一补助,高职阶段参照三年制大专补助标准,生活费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暂定每人每年5000元(如政策有调整,依照新文件精神执行)。

  定向招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就业的,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本科生连续补助5年,大专毕业生连续补助3年。

  西塞山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大冶市、阳新县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资金。

  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其学费可予以补助。

  2.定向就业

  取得毕业证书的定向委托培养学生以及定向招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愿和就近便利原则,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并纳入黄石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范畴,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办法,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全科医生的聘用、注册和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负责为村卫生室全科医生提供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对其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3.乡村医生待遇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充分保障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村卫生室全科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乡村医生待遇,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和省要求,合理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对毕业后认真履行协议的,在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聘考试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各地要引导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工作方式及方法
  1.工作责任主体

  设立村卫生室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是具体工作组织牵头单位。

  2.招生、招聘对象

  定向委托培养招生:申报三年制临床医学大专学历的,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委托培养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含中职生);申报“3+3”临床医学中、高职学历的,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及同等学历(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贫困学生、乡村医生子弟。

  定向招聘:招聘对象是临床医学或者中医学专业应届本科、大专毕业生。

  3.招生招聘程序

  (1)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培养需求,提出年度委托培养招生、定向招聘计划,经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同意,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2)报考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招聘志愿的学生填写《黄石市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定向培养(定向招聘)定向就业志愿表》,报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