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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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8-06-27 10:10:00 发布日期2018-06-27 10:10:00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2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民之家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27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设工作,为全市“互联网+放管服”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支撑网络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按照《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规范》,统一规划,加强统筹,分级建管,明确责任,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工程建设。市级负责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核心层与省网互联互通,各(县、市)区负责本级部门和辖区内乡镇(街道)、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二)完善机制,安全保障。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责任制度。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标注体系框架》的新要求,实行基础政务网络安全防护等级保护,加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标准规范,安全可靠。
  (三)整合资源,加强共享。整合利用现有政务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互联互通,实现电子政务网络资源的整合共享。
  二、建设目标
  (一)实现网络全覆盖。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设形成横向连接各级党政机关部门,纵向覆盖市、县、乡、村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实现与国家、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
  (二)优化完善网络结构。按照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外网标准和规范,纵向优化(省-市)核心骨干网网络结构,提高网络业务承载能力,为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数据传输提供支撑。
  (三)整合部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各级各部门业务专网,制定业务专网迁移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新建和续建的非涉密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应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部署,并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逐步统一互联网出口。
  三、建设内容
  (一)加快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一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网络资源,分阶段分步骤建设,2018年11月前完成县(市、区)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2019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乡镇(街道)、村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实现与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确保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重点加强对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的电子政务外网覆盖。
  (二)完善和规范单位局域网建设。各级各部门的内部局域网未全网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要加快本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局域网建设,完善和规范局域网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配置,实现内部局域网安全接入,已全网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和日常运维工作,确保本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局域网安全、正常运行。
  (三)整合部门业务专网迁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工作,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现有非涉密业务专网将逐步向市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迁移实施方案,力争在2019年5月份前完成迁移工作,新建和续建的非涉密电子政务应用项目,要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部署。
  (四)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按照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市电子政务办统筹建设市级政务网络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各级各部门负责建立本级、本部门政务外网安全防护体系,制定网络安全防护责任制度,确保政务外网基础设施、重要信息资源、重点业务系统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设工作由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统筹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建设思路,加强协调配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明确专人负责与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对接,于7月5日前将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袁剑,联系电话:0714-6359243,传真:0714-6359500。
  (二)加快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期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接入工作,网络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和部门,可按照先行先试原则,积极探索建设和运维经验,加快推进本级本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专网迁移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级财政负责承担各市直部门(不含二级单位)的光纤线路租赁费用,各部门内部局域网全网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经费自行承担;各级政府负责解决本级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电子政务外网光纤线路租赁费用、日常维护和安全防护措施建设等费用。
  (四)强化督办考核。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设工作将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重点对电子政务外网覆盖、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完成时限等工作采取定期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完成任务质效不高的地方和部门,开展重点督办,严格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