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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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9〕3号
发文日期2019-01-11 12:26:00 发布日期2019-01-11 12:26:00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7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11 日


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的意见》(黄发〔2018〕10 号)和全市创新活力之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我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始终保持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建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高投公司),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市场运作。以市场化投资为核心,兼顾社会效益和产业发展潜力培育,健全权责利相统一的投资决策授权机制,打造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平台。

(三)坚持专业管理。黄石高投公司建立以股权为纽带的投资、管理、退出机制,坚持专业化管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合,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培植一批市场竞争优势强、发展速度快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公司设立

(一)公司名称: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二)公司性质:作为市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实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范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1.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业务主要涉及:创业投资、创新创业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政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内容;黄石科技城等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营与管理。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5 亿元。其中,市国资公司出资 3 亿元,市城发集团、市交投集团、市众邦公司各出资 0.5 亿元,磁湖高新公司出资 1 亿元。

3.公司定位:黄石高投公司是聚集各类资本,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市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投融资平台。

三、治理结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黄石高投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其中,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职干部纳入市管干部管理。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同步成立公司党组织,将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1.股东会。全体出资人为公司股东,享有所有者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若干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若干名,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不少于 3 人。监事会主席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确定。

4.经营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副职不超过 5 人。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配置成立初期暂设综合办公室、基金投资部、法务风控部、财务部、工程项目部等四部一室,今后根据业务发展由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面向市场招聘,公司员工人数按实际需求核定。

四、公司职责

(一)负责黄石科技城建设按照“总部研发创新区、孵化加速区、生态型城市功能配套区”的功能定位,发挥政府性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建设运营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人才公寓、公共科技服务等各类平台,集“应用研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人才培育、产业示范”等为一体的区域性科创中心,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支撑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二)受托管理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1.出资或配资设立母基金。由母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开展投资,母基金还可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直接投资。

2.配资设立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子基金,市引导基金予以配资;由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开展投资。

(三)运营市场化的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母基金

1.坚持市场化运作与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相结合,筛选合作机构共设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2.根据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和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的需要,开展直接投资。

五、发展目标

(一)黄石科技城建设目标项目按照“一年启动建设、三年基本建成、五年初见成效”的总体要求分步推进,将黄石科技城打造成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产业创新、科技创新、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创新服务平台。2020 年建成黄石科技创新大厦,2021 年建成 3~5 家产业技术研究院、10~20 家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3 家人才创新综合配套服务平台,2023 年完成黄石科技城建设。

(二)产业基金发展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采取“1+N”的模式,建立“一母多子”的产业基金集群,形成以母基金为主导,多支子基金跟进的基金发展格局,重点投向我市具有高增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将黄石高投公司打造成湖北省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基金投资平台,通过 3~5 年时间,引导基金规模达到 10 亿元,子基金规模做到 30 亿元以上。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思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支持,合力推进黄石高投公司的组建工作。

(二)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市国资公司、市城发集团、市交投集团、市众邦公司、磁湖高新公司等 5 家单位要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力争 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黄石高投公司的组建工作,确保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出资到位。

(三)严明纪律,扎实推进。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严明规矩,明确责任,强化担当,确保黄石高投公司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