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石年鉴》(2020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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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黄政办函〔2020〕8号 |
发文日期 | 2020-04-23 14:41:00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14:41:00 |
效力状态 | 主题分类 | 社会发展;综合政务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黄石年鉴》(2020年卷)编纂出版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录时限
《黄石年鉴》(2020年卷)收录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稿件记载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撰稿原则
坚持科学客观原则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的有机统一,既要选编本地(行业、单位)2019年度发生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有新意的大事,又要注重把握全局,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行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新变化、新成就、新经验,体现时代特征、年度特点、地方及行业特色。
三、撰稿要求
(一)文字要求
1.稿件以记叙文为主,兼具说明文体,客观记述,述而不论,言简意赅,符合汉语言规范。汉字和标点的使用遵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和《标点符号用法》;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简称、简语在第一次出现时应加注解;数字写法遵照国家统一规定,涉及数字应与统计部门一致。
2.人物资料的收集:领导名录为2019年度本单位副处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名单,年度中有职务调整的应注明具体变动时间;去世人物为副县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先进个人为2019年度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注明单位、姓名、所授予的荣誉称号、授予单位和时间。先进个人另附2寸登记照1张,个人简介1份(500字左右)。
(二)图表要求
应充分重视图表报送工作,原则上提供3-5张图像清晰、表现力强,与文字内容呼应的图片,注重运用表格形式反映情况,丰富稿件内容,展示行业风采,突出地方(行业)特色。
(三)格式要求
1.使用word编辑,A4纸型。文末署撰稿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2.每个条目顶格起行书写,条目名称置于【】括号内,括号内文字用黑体,括号与条目正文间空格一个汉字的距离。
3.报送打印稿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本。
(四)字数要求
县(市、区)稿件字数不超过5000字;经济、城建等综合类不超过4000字;单位、部门在3000字以内。
四、工作要求
(一)各撰稿单位应严格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撰稿人员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按照编纂指导思想、收录时限、撰稿原则和行文规范认真撰写。
(二)各单位应配合做好年鉴的读鉴、用鉴工作,切实发挥其使用功能。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应组织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做好本地区年鉴(2020年卷)的编纂、发行工作,具体方法可参照本文件规定。
截稿日期:2020年5月31日。撰稿具体事宜,请与市档案
馆年鉴科联系。联系电话:0714-6368805,邮箱:szb655@163.com。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