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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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0〕13号
发文日期2020-05-04 14:10:00 发布日期2020-05-04 14:10:00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武〔2020〕1号总3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7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下发我市12类716个、涉及土地面积22533.3亩的问题清单,逐宗落实整改、逐条对账销号,同时,组织开展往年督察整改“回头看”,认真解决历史欠帐问题;对重大典型问题坚决处置、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严格追责问责;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与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科学用地、管地水平。

二、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要边制定整改方案、边抓整改落实、边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5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针对每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内容。5月1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措施清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抓好整改落实(疫情结束后80日内)。各县(市、区)要对照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整改清单每半月更新,各县(市、区)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书面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于限期整改的问题,疫情结束后3—80日内,各县(市、区)要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工作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组织对违反规划批地、低丘岗地改造项目补充耕地不实、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不到位、“增存挂钩”机制落实中项目处置不实等问题开展自查清理。

(三)问题持续整改(限期整改完成后)。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要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需要加强监管和逐步规范的问题,要全面梳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行整改和规范,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等国家已统一部署开展的工作,要结合工作部署进行整改;对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加大整改力度,尽快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耕地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命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要充分认识此次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参加的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跟踪各地整改进度,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省自然资源厅沟通、汇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盯督察发现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扼制住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耕地质量逐年下降、违法占耕逐年增加势头。整改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对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真实性负责,禁止瞒报虚报。

  (三)从严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从严监督,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包庇袒护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对于重大典型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公开通报曝光。

  (四)积极主动对接,加强沟通汇报。各县(市、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主动向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沟通汇报,及时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请示相关重大整改事项,主动进行问题销号,推进问题整改,更好地推进我市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各县(市、区)要以耕地保护督察为契机,加快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形成跨部门协作,市、县(市、区)联动,信息畅通的数据共享格局。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地理国情调查数据,加快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度,提高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精细化水平。

  (六)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完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增强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加强执法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检查考核,压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耕地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源头防控,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坚决保护耕地红线。

附件:1.黄石市土地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黄石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统计汇总表

   3.黄石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4日


附件 1

黄石市土地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胡楚平 副市长

副组长: 陆才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倪文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 龚 晖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余炳耀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吴时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文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经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冯鹏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

   伍安国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张亚洲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梅再胜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李义词 市城管委副主任

   许文庆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倪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耕地保护督察、土地例行督察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