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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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0〕38号
发文日期2020-11-09 08:57:38 发布日期2020-11-09 08:57:38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11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进农贸市场业态提升和综合整治,结合黄石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市场主体主责,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完善城区(含开发区·铁山区,下同)农产品零售交易体系,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加强业态升级,增强保障供应能力,发挥公益性作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通过整治提升,改造(新增)农贸市场 42 家,建设分布式社区肉菜店 30 家,整治规范马路市场及临时便民点 6 处,努力实现我市农贸市场布局优化、业态升级、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经营专业。

 (一)优化市场建设布局。按照我市城区 42 家农贸市场、30 处社区分布式肉菜店和若干个马路市场组成的“42+30+X”农产品销售市场总体格局,通过“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实现市场布局合理、建设规范。以市级投资平台为主体建设社区分布式肉菜店,采取市场化运作,建立便民生鲜配送体系,完善我市城区农产品供应渠道。

 (二)提升市场业态水平。依照《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指南》,确定 A 类、B 类两类市场标准,按星级管理,“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陈列”,制定“一场一策”设计方案。由各城区政府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市场主体改善市场软硬件条件,推动市场设施设备升级,建立、完善商品安全供应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向智慧化市场转变。 

(三)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要求,制定《黄石市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对市场内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日常管理、硬件设施等方面加强管理,禁止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物交易,禁止活禽宰杀,实施规范化创建工作。 

(四)开展环境秩序整治。加强对市场内外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违规行为管理;彻底清除农贸市场周围区域的杂物、垃圾;引导商户、市民规范停车;对临时便民服务点及马路菜市场进行规范管理,按照要求及时清退部分临时马路菜市场。

 (五)推进市场国有化专业化经营。市级投资平台公司全程参与整治、改造工作,采取投资合营、收购等方式,提高国有市场占有率。引进专业化运营团队,实行集团化、规模化运作,发挥农贸市场作为政府调控物价重要平台作用,实现利民、惠民。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10 月)

各城区对照目标任务,开展动员部署,营造农贸市场改造浓厚氛围,明确改造重点和标准,积极落实。

 (二)整治改造(2020 年 10 月—2021 年 10 月)

1.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1)确定主体。各城区政府组织市场主体提出建设改造申请,确定农贸市场取缔关停名单、升级改造名单(含改造类别、改造批次)、合营出让意向名单、新建名单,报市商务局备案汇总。此项工作于 2020 年 10 月中旬完成。

 (2)规划设计。由市商务局完成改造升级设计单位招标,由中标单位对纳入改造、新建计划的农贸市场严格按照《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指南》进行统一设计,分批推进。组织市创文办、商务、市场监管、城管、住建、规划及第三方专家审核把关,并结合业主单位意见修改后,下发至各城区对照实施。此项工作于 2020 年 11 月中旬完成。

 (3)预算审计。由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商务、财政等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已完成设计的农贸市场进行工程预算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招投标依据。此项工作于 2020 年 11 月底完成。

   (4)组织施工。由各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业主单位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至少为装饰工程二级资质),组织实施市场分三个批次,改造提升工程。第一批于 2021 年 2 月前(春节前)完成,各城区至少改造 2 家 A、B 类农贸市场。第二批于2021 年 6 月前完成,各城区完成整体改造计划的 60%。第三批于2021 年 9 月前完成,各城区完成全部改造计划。 

  (5)项目验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竣工后,由农贸市场业主向所在属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属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项目进行初审,满足验收条件后,由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商务、市场监管、城管、住建、规划及第三方专家验收。验收工作于提交申请一周内完成。

   (6)立卷归档。凡进行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各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做到内容详实、资料清晰、手续齐备,并报市级领导小组汇总。

2.农产品交易市场环境整治

根据《黄石市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对我市城区在营的农贸市场(包含便民蔬菜集中点)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硬件设施等方面全方位开展整治;严禁市场内活禽宰杀和目录外野生动物交易。整治规范马路市场,对临近农贸市场的临时马路菜市场,依据实际情况逐步取缔。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此项工作于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

3.分布式社区肉菜店建设

由各有关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化分布式社区肉菜店选址、选点,由市交投集团根据《黄石市城区分布式社区肉菜店建设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实施设计(设计方案报市级领导小组备案)和建设。待项目完成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场监管、商 务、财政等部门验收。此项工作于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

 (三)巩固提升(2021 年 9 月底)

总结固化成果,建立常态化市场评星机制,实行长效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城区政府以及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委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和分布式社区肉菜店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各城区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市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项目改造支撑力度。对验收合格的 A、B 类农贸市场新建(不含主体工程,仅改造升级)、改造项目,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对于改造后市场的摊位费,实行综合定价,由各城区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分布式社区肉菜店经营一年后,由市级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相关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加强督办通报。坚持市场整治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卫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农贸市场重点、难点、热点开展专项整治。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推诿塞责的单位予以通报问责。

 (四)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和利民惠民的重要意义,重点提高各市场开办业主积极性、自主性,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落实属地责任。各城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加强动员发动,制定整治改造计划,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要求,结合实际,按照要求报送相关市场名单,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市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实施在农贸市场名单外的小型社区市场改造工作,参照标准实施规范升级。要强化现有市场经营者的责任,综合施策,提升治理水平。对于布局不合理、改造工作不落实,敷衍塞责假改造的市场,由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取缔、关停;同时,做好改造过渡期的市场供应和市场整治改造中社会稳定工作。

附件: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黄石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锦 市 长

副组长:俞远汉 副市长

   何运平 副市长

   胡楚平 副市长

成 员:严荣勇 黄石港区代区长

   晏 勇 西塞山区区长

   汪 勇 下陆区区长

   万 鼎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铁山区区长

   余常晏 市发改委主任

   刘元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鲁友年 市财政局局长

   倪文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邓 斌 市住建局局长

   黄学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谈国华 市商务局局长

   孟亚军 市卫健委副主任

   闵远良 市城管委主任

   吴金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伊仕宏 市交投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谈国华、闵远良、吴金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和分布式社区肉菜店建设工作实行分区挂点责任制。俞远汉副市长挂点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督办部门为市商务局;何运平副市长挂点黄石港区,具体督办部门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胡楚平副市长挂点西塞山区,具体督办部门为市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