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政策解读

黄石中考优录和加分政策出台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3-04-12

分享: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13-04-12 02:07:00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孙成香)昨日,记者从市中招办了解到,今年中考优录和加分政策基本和去年相同,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
  初中学段两次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者,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不累继相加,最高10分)。革命烈士子女增加10分;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初中学段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市长奖”,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增加5分;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一等奖者,增加10分;农村独女户及二女户(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家庭)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