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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讯    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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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21-05-31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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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文件背景

3月1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标对表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专项行动。3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21〕16号),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18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及“一办三专班”(分别设在省发改委和省司法厅、省政务办、省经信厅)。4月10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副省长曹广晶、徐文海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乐成作重要讲话,强调“清、减、降”专项行动是“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的深度实践,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实施方案推进好、落实好,力争早点见到新气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我市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关于主要任务。《方案》对省政府部署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具体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对省部署的三大专项行动、18项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细化落实。将“减审批”专项行动中的“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任务细化为电子证照、综合窗口、告知承诺等4项具体任务,将“持续推进减跑动次数”任务细化为基层服务一网通办、政务自助服务等6项具体任务。三是灵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在明确市直相关部门任务的同时,对县市区提出了具体要求。将“降收费”专项行动的10项任务调整为9项,对省方案中的“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 ”,鉴于黄石海事局已于今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的制定权不在我市,未将此项列入我市方案。对省方案提出的动态调整“4个清单”,根据我市的权限,明确为2个动态调整,2个贯彻落实。

(二)关于保障措施。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参照省方案,提出了我市“清、减、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继祥任组长,副市长王郁辉、何运平任副组长。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专班”,其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清文件”工作专班设在市司法局;“减审批”工作专班设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降收费”工作专班设在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