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03 09: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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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一、纳入第一批“无申请兑现”改革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数量及项目内容
第一批纳入“无申请兑现”改革项目共21项,涉及需要财政部门安排奖补资金的13项,涉及税务、人社等部门免(减)费退税的6项,涉及信息变更、等级评价等公共事务的2项。
(二)资金测算情况
2021年第一批纳入“无申请兑现”范围的项目需财政奖补及减费退税总额预计7015万元。其中需财政安排奖补资金的事项预计6015万元,税务、人社及医保等减费退税事项预计1000万元。第一批“无申请兑现”项目中财政奖补资金额6015万元,占2021年预算中市级财政对市场主体的奖补资金总额的32.34%。
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责任分工
各职能部门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制订各部门事前审核流程和奖励方案,并按信息公开要求依规公开相关信息。在改革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兑现奖补资金或者是减费退税,并定期报送“无申请兑现”执行情况。建立“无申请兑现”项目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扩大改革范围。
市财政局按照改革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将无申请兑现项目奖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依法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实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定期汇总改革执行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其他责任单位积极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改革事项的数据提供、等级评价、税收退付等配合工作。
(二)完成时限
涉及无申请兑现财政奖补资金的,市财政局根据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依法批复预算并向职能部门下达年度预算指标,职能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资金兑现到位;涉及无申请退税的改革事项,职能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退税到位;涉及到减征、缓征社保费的改革事项,职能部门按政策即时办理。
三、相关建议
(一)认真梳理奖补政策。《方案》中改革事项涉及市场监管、科技、经信、商务、人社、税务等多个部门,相关的奖补政策较多较杂,建议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奖补政策,按照中央、省、市出台政策严格把关,并且政策出台前需经市政府研究确定。
(二)简化完善兑现流程。《方案》中财政奖补和减费退税的时限已经压减到2个工作日内,但是资金拨付前的相关部门内部审核时限没有明确要求,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精简内部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惠企惠民政策及时兑现。
(三)稳步扩大实施范围。在首批“无申请兑现”改革事项落地见效后,及时推出后续清单,稳步扩大改革实施范围。建议全市统筹,推进市县联动,各县(市)区参照该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措施。
(四)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建立部门绩效考核评估和督办检查机制,对政策兑现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市审计局要将无申请兑现改革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定期对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主管部门建立“无申请兑现”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公开事项审核、奖励、调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