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09: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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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22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分解指标为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50万㎡,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2023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装配式建筑面积为60万㎡,占新建建筑比例为25%以上。为深入贯彻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必须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比,大力培育装配式产业链。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3年5月15日,市政府相关领导召集主要责任部门和市级平台公司,专题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再次对《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同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根据专题研讨会精神和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含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力争我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二)明确实施范围:
1.地上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2万㎡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万㎡以上的商业项目须采取装配式技术建造;
2.支持和鼓励商品性住宅、工业厂房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取装配式技术建造。
(三)加强政策支持:通过优先保障用地、分期缴纳出让金、采取容积率奖励、实施费用减免、优化预售许可、认定工程业绩、优先予以公积金合作、扣减全装修成本、保障成本投入、加大财税激励、支持项目合作、优化政务服务、开展诚信评优和畅通部件运输等13项政策措施,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
(四)明确重点任务: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建造技术和推行工程总承包三个方面着手,重点培育一批装配式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强化BIM技术运用,推广绿色建材,加快推进装配式产业链发展。
(五)强化保障措施:发挥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重点明确发改、自规、住建等部门在工程审批和监管环节的职责,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更好的监管服务,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