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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中求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讨论稿)》的解读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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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15 15:24:25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一、起草背景

为严格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抢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2023年1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办〔2022〕54号),提出16条切实举措。

二、起草过程

黄石市政府高度重视,抓紧研究落实措施,迅速对标对表细化分解,并吸纳部分企业诉求建议。形成初稿后书面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形成了《关于稳中求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讨论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征求了34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其中19家单位提出了40条意见建议,已采纳33条,部分采纳6条,未采纳1条,部分采纳和未采纳的7条已点对点向相关单位解释说明,7家单位反馈无意见,8家单位逾期未反馈。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是充分对标省《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从融资贷款、要素保障、科技创新、促进消费等12个领域入手,提出35条具体落实措施,确保“省16条”在我市落地落实落细。

《若干措施》共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对标落实。共15条,涉及第二、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二十一、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主要是根据文件要求,提出我市具体落实措施。如筹备设立超100亿元投资项目储备库的政府引导子基金;新出让土地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可延期或分期缴纳;对留黄返黄创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予以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积极推动保交楼项目建设;落实花湖机场客运航线补贴;实行1个月房租减免等。

第二类是优化提升。共11条,涉及第一、三、八、十四、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条,主要是针对省级政策提质提标,高质量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如推行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离岸科创平台全年举办4场以上投融资对接活动、推进3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成为上云标杆企业;对出售黄石城区内自有住房1年内重新购买本地住房的纳税人予以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等。

第三类是自选动作。共9条,涉及第五、六、十五、二十、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三十五条,主要是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创新特色做法。如建立市级1亿元中小微企业应急循环资金;对“留黄过年”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持续开展“爱心消费月”活动;筹集3500套(间)保障房,实现租售3000套(间);市场主体用水、用气欠费可全年免收滞纳金等。

为加快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若干措施》规定国家、省出台最新政策或要求,按照“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