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黄石市泥巴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20200MA49495Y9B
住所(住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78号
2024年1月29日收到市局12315指挥中心《举报登记表》(编21420200002024012507366282),举报黄石市泥巴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泥巴园》于2022-08-02 15:37发布新品——内蒙黄牛肉,它的食用功效有:1.增长肌肉:它对增长肌肉、增强力量特别有效。2.增强免疫力:可帮助你增强免疫力,促进蛋白质的新陈代谢和合成,从而有助于紧张训练后身体康复。3.促进康复: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对生长发育及手术后、病后调养的人在补充失血、修复组织等方面特别适宜。4. 补铁补血:铁是造血所必需的元素,而牛肉中富含大量的铁,多食用牛肉有助于缺铁性贫血的治疗。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7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3月14日,当事人到我局接受了调查询问,并提供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制作广告费用收据。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泥巴园》于2022-08-02 15:37发布新品——内蒙黄牛肉,它的食用功效存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文字描述。其微信公众号:《泥巴园》已于2022年9月30日就停止更新,内蒙黄牛肉广告也已下架。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泥巴园》是委托下陆区九天广告设计服务部制作的,制作广告费用共计9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立案审批表》一份,证明本局按照规定履行立案审批程序的书证;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当事人身份的书证;
4.询问笔录一份,以及制作广告费用收据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书证;
5.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2315指挥中心《举报登记表》(编21420200002024012507366282),及附件材料原件一份,证实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书证;
6.整改后的相片4张和情况说明一份,证明当事人已整改的书证;
7.当事人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平台相关信息的相片1张,证明当事人首次违法的书证。
以上证据经查证属实,足以认定案件事实。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黄市监罚告〔2024〕63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发布违反食品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当事人属于一般违法情节,适用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一般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8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