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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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1-17772 分类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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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目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三、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支出

六、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

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

一、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①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主要职能

根据黄编文﹝2018﹞年13号《关于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黄办文﹝2019﹞年15号三定方案(秘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1.起草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部队建设做好组织保障。

②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黄石市军休所)主要职能

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组织、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等工作。

3.协助做好军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5.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

6.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7.负责军人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以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

10.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医疗待遇。

11.负责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房产管理与维修,组织开展军休干部各类文体活动。

12.负责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各项经费的下拨和监督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黄石市政府重要组成部门,局机关作为政府机关纳入2021年预算单位1个。局属二级单位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作为参公事业单位纳入2021年预算单位1个。

(三)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黄编文﹝2018﹞年13号文件和黄编文﹝2019﹞年20号文件精神,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编制13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人员较2020年年初增加2人,主要是新增副局长1名,通过湖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考录1名。人员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部门预算。

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2人,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离、退休工作人员6人。较去年同期在职人员增加3人,主要是通过湖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考录3名。人员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部门预算。

二、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三、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年初财政批复总预算为4143.47万元,基本支出493.47万元,项目支出365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和福利402.03万元,占比81%;商品和服务支出69.64万元,占比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0万元,占比5%。项目支出中,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0万元,占比1%,退役士兵专项业务经费3600万元,占比99%。

(二)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较2020年减少了1064.31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1079万元。因为根据2020年度项目资金和上级资金拨付结余情况,减少了市本级预算安排的退役士兵专项业务经费和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经费。其中,退役士兵业务专项经费减少840万元,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经费减少239万元。

(三)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为69.6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7.53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电费3.9万元,邮电费0.85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6.22万元,福利费7.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7万元。

(四)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采购经费情况说明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采购经费8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修4.4万元,公务车加油2万元,公务印刷36.5万元,会议培训20万元,办公设备13万元吗,办公耗材9万元,即服务类采购62.9万元,货物类采购22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五)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本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20年减少了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交流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较2020年增加了4万元,主要是因为局机关1台公务用车2020年预算漏拨,2021年预算安排补上。

(七)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入账固定资产124.68万元,全部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较2019年的76.48万元,增长了48.2万元,涨幅63%,主要是内部监控系统和多媒体设备增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核定老干部用车2辆(固定资产账上3辆,其中1辆车已处置未下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01.83万元,较 2019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78.87万元,新增13%。

(八)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绩效3650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业务专项经费3600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0万元。以上资金一是按照中央、省、市政策落实退役军人8大群体各项政策待遇;二是积极并成功创建全省和全国双拥模范城;三是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五是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对账单核定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退役军人业务管理费用:为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费用等,包括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门诊补助、生活困难补贴等费用。

6.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为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包括机构和工作人员运行费用、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管理费和医疗费等保障费用。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目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三、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支出

六、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

一、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单位概况

(一)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主要职能

根据黄编文﹝2018﹞年13号《关于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黄办文﹝2019﹞年15号三定方案(秘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1.起草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部队建设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黄石市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作为政府机关纳入2021年预算单位1个。

(三)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黄编文﹝2018﹞年13号文件和黄编文﹝2019﹞年20号文件精神,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编制13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人员较2020年年初增加2人,主要是新增副局长1名,通过湖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考录1名。人员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部门预算。

二、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年初财政批复总预算为3897.57万元,基本支出297.57万元,项目支出3600万元。较2020年局机关年初预算减少了1116.55万元,减幅22%,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了1129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和福利255.77万元,占比86%;商品和服务支出41.8万元,占比14%。项目支出中,全部为退役士兵专项业务经费3600万元。

(二)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年初财政批复总预算为3897.57万元,较2020年局机关年初预算减少了1116.55万元,减幅22%,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了1129万元,因为根据2020年度项目资金和上级资金拨付结余情况,减少了市本级预算安排的退役士兵专项业务经费和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经费。

(三)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为41.8万元,37.51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增长了4.29万元,增长11%,主要是将2020年年初预算漏掉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安排了2021年度预算。其中办公经费5.5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3.97万元,福利费4.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4万元。

(四)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采购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政府采购65.4万元。其中印刷32万元,培训20万元,办公设备3万元,办公耗材9万元,车辆维修1.4万元。即服务类采购53.4万元,货物类采购12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五)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9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了4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较2020年增加了4万元,主要是因为局机关1台公务用车2020年预算漏拨,2021年预算安排补上。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0年度持平。

(七)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入账固定资产124.68万元,全部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较2019年的76.48万元,增长了48.2万元,涨幅63%,主要是内部监控系统和多媒体设备增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绩效3600万元,主要是退役军人业务专项经费3600万元。该资金一是按照中央、省、市政策落实退役军人8大群体各项政策待遇;二是积极并成功创建全省和全国双拥模范城;三是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对账单核定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退役军人业务管理费用:为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费用等,包括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门诊补助、生活困难补贴等费用。

6.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为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包括机构和工作人员运行费用、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管理费和医疗费等保障费用。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0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