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黄石市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黄石市食药安办牵头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
01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02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03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黄石市暂无相关企业)
04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05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06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07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08“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09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10“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一是有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465份。二是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全市现有73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县乡镇全覆盖。截至11月8日,共计上报病例504例。三是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向企业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跟踪评价工作,推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正确执行。
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一是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农药使用减量增效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片44个,农药减量增效示范面积2.77万亩。市、县两级农药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农药废弃包装物收集处置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初步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以农药经营门店为支点,以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业合作社为重点,全市共投放废弃农药及包装回收箱298个。
二是开展兽药市场监管、畜禽疫病防控、生猪屠宰管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兽药生产企业参加省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指导兽药生产企业GMP升级,严禁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积极开展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工作。
三是开展耕地污染监测、质量划分和安全利用行动。为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部署和指导,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通知》,制定了《黄石市农业农村局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方案》,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10余次督导。印发宣传资料和技术手册1万多份,切实提高农业种植户耕地土壤污染防控意识。
四是开展化肥使用减量增效行动。每年印发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指导种植户科学用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多项技术措施,力争化肥施用零增长。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市教育局共检查700余所学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028条,下发整改通报140余份,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
三是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卫生环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防控能力,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提档升级工作,逐步消灭C级食堂,各地各校利用寒暑假对学校食堂进行改建、扩建,提高校园食堂硬件条件。2021年我市共有63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改扩建,其中新建学校食堂4个,全市学校C级食堂由2020年的149个减少到65个;2020年底已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2021年底,全市705所校园食堂通过学校“雪亮工程”网络监控平台建设,已有499所学校食堂监控视频接入公安部门“雪亮工程”监控平台,还有43所幼儿园接入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校园食堂共542个。
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采购溯源建设。2022年5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从食堂物资公开采购原则、严格食堂物资采购环节、落实食堂物资采购公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4个方面细化了12条食堂物资采购遵循原则,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一是落实“四有”,规范农村食品销售行为。督促农村食品销售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四有”(“有形象、有证照、有票证、有自查”)为基本要求,规范农村食品销售行为。2021年结合冷链食品检查及创文工作开展农村食品销售行为整治,累计检查农村食品销售单位4169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46个,收缴问题食品数量324公斤,查处农村问题食品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没金额5万元,引导全市913家农村食品销售者按照“四有”要求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同时采取随机检查方式对农村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共检查33家农村食品销售者,发现风险隐患81处,已督促相关县市区局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追溯体系建设,提升风险治理效能。结合电商进农村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对电商农产品安全的宣传和检查,开展产品安全知识培训。截至目前,共组织各类农产品电商培训活动20余场次,培训人数达5000余人次,培训检查企业100余家。阳新县积极开展农产品溯源建设,目前已完成当地农产品绿色认证5家,企业溯源建设11家,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5套,共发放10万枚农产品溯源二维码。大冶市已调研有意向安装溯源的企业8家,已确定溯源安装企业3家,已搭建安装溯源企业1家。整合快递物流资源,建设县级快递物流园区,镇村快递物流站点,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问题和农村电商扶贫“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通了农产品尤其是贫困户农产品上行快速通道。阳新县全面整合辖区内不具备农村配送能力的快递企业的快递包裹资源,利用7条物流线路,配送至215个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解决了由县、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全县386个行政村物流覆盖率可达85%以上,实现从县到村24小时内配送完成(偏远村48小时配送完成)。大冶市整合建设1个市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和175个镇村物流站点,促进快递资源整合,实现统仓共配和快递进村。今年6月,黄石市太子镇“ 世英村便民服务点”正式运行,成为黄石首个“i-农村”项目试点及党建引领快递进村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三是加强第三方网络平台对接,确保入网农村食品安全。对接、调研相关中转企业。积极做好工作统筹,先后实地调研交投零里生鲜、众联物流(多多买菜、橙心优选承接商)要求企业按照标准把好物资供应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积极推动与阿里本地生活合作。在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农村食品安全把控工作。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6月以来,已累计排查入网餐饮单位3208家,实现一轮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主体578家,检查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问题1096个,已督促整改到位1032个,整改完成率达94%,64个问题在限期改正之中。今年以来,关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立案查处55起,共计罚没21万元,公布典型案例6起,收到涉网络餐饮投诉举报72件,已办结64件,正在办理中8个。餐饮环节累计实施监督抽检179批次,合格163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项目全部按照后处置流程开展核查处置。
开展“餐饮安全 你我同查”“食品安全 你点我查”,以曝光促整改,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两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开展9期(同步实时直播2期,视频+图文播出7期),邀请代表、委员、消费者30余人次,突击检查餐饮服务主体37家,网络点击量超15万人次。
开展餐饮环节长江禁捕和制止餐饮浪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长江禁捕和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同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累计检查餐饮单位14782家次,立案查处11起,张贴禁捕公告、签订禁捕禁食承诺书3960余份。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3727人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6071家次,摧毁利用讲座方式向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无证经营点2个,发现销售过期保健食品3起,虚假声称保健食品治疗功能案1起,普通食品声称保健功能案件1起,共罚没50000元。
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自2018年我市开始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以来,三年内省级部门共核准扶持我市3批3类38个项目,补助资金6528万元。截至2022年7月底,全部项目38个均已完工投产,补助资金6528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2021年,在跨境电商渠道发现有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的进口食品,及时实施销毁处理。涉及的品种为红酒、奶粉、保健品,货值10余万元人民币。
黄石海关在办公场所、监管场所等地通过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进行科普宣传,提高普通群众和行业从业人员的防护知识和防护意识。
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大冶市于2018年成功创建全省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020年成功创建全省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阳新县于2018年成功创建全省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黄石积极获得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资格,全面启动相关创建工作,制定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对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启动创建宣传片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