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动“武鄂黄黄”共建净空保护体系的建议》(第20240677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交通副市长为联席会议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30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的净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黄石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净空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召开全体成员例会2次,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具体事宜,发改、资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对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的超高建筑物和设施项目规划、立项的审批,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无人机反制培训演练,气象部门汲取2023年4月21日一起违规升空气球飘入机场影响机场运行事件的教训,对升放气球活动实施了严格的行政审批管理,住建、城管委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构)筑物的查处工作。市东楚投资集团投资8000万元建设航空障碍灯。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公司积极配合机场净空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筑牢安全防线。充分利用黄石发布、大冶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加大对辖区空飘安全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对机场净空环境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牌和或宣传标语,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多发时段”净空异常行为的管控。
二、下一步计划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目前,鄂州市人大正在积极推进武鄂黄黄四地共同制定出台净空保护相关法规规章,我市将积极配合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共同推进净空保护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出台,规范花湖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实现管理标准统一化。
(二)细化责任分工落实。认真研究并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准法规依据,理清方法路径,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