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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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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7日在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黄石市审计局局长 姜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2018年,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高质量的增长,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8亿元,同比增长4.34%。财政支出保障重点领域,大冶湖核心区建设深入推进;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城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精准扶贫脱贫持续发力,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总体来看,市级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维费、促进工业转型发展和教育发展等专项资金。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树立绩效理念,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不够规范

1.历年结余的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理。截至2018年底,45家单位2014年以前缴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和往来资金18971万元未及时清理入库。

2.多缴财政专户存款利息793万元。原开发区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应缴库1148万元,实际缴库1941万元,多缴793万元。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

1.市财政未依法足额设置预备费。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37343万元,依法至少应设置预备费4374万元,但实际设置3000万元,预备费设置未达到法定最低标准。

2.个别专项资金应列未列预算。2018年,市财政拨付武黄城际铁路运营补亏资金5123万元,应纳入但未纳入财政预算。

(三)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够规范

1.教育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018年教育专项资金预算10131万元,实际使用3245.6万元,结余6885.4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32.04%。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下达较晚,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迟缓等。

2.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专项资金未足额使用。2016年我市被商务部列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8000万元。截至2018年底,该专项资金净结余3185.60万元。结余资金面临着被收回的风险。

3.促进工业转型发展奖补政策执行不规范。共涉及9家企业,其中:5家企业应享受未享受进规奖补,3家企业奖补标准未达标,1家企业超标准享受进规奖补。

(四)其他财政管理不够规范

1.个别预算单位借款长期未收回。2013至2014年,原市体育局共计从市财政借款15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借款余额800万元未收回。

2.个别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土地出让交易保证金账户存款利息29万元未上缴财政。该账户资金量大且流动较频繁,但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存在较大资金安全隐患。

3.少数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2017年度审计发现的财政借款未及时收回的问题,截至审计之日未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未收回的借款余额6152万元中,2018年仍有3000万元未收回,其中市交投集团、市铁投公司、市森农水利投资公司各1000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市直73家一级部门及所属140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审计资金总额43.1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收支总体规范。部门预算平均执行率为84.69%,比上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部门预算编制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1311.32万元,较上年下降22.01%,节支效果明显;各部门严格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问题逐年减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有64家单位12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占项目总数的9.27%,涉及金额18333.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或未实施,导致资金未使用;二是由于上级专项资金来文及拨款较晚,造成当年资金无法支出;三是项目单位优先使用上年结转资金,造成本年度项目资金不需要使用,导致当年预算执行率为零。

(二)少数单位违规挤占项目支出。挤占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帮扶、社区共建、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也有部分项目资金用于职工伙食补助、职工体检、机关水电费、办公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档案室建设等刚性支出,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公用经费不足。

(三)少数单位项目资金结转超过两年未收回。原市房产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预算33.68万元,因棚改办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结余的以奖代补奖金,该项资金反复结转至2019年;2016年安排白蚁防治项目预算40.65万元,用于白蚁防治实验室项目,因单位办公楼搬迁,无相关场地开展科研工作,资金反复结转至2019年。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有的反复出现,反映出项目预算编制等基础工作还有待改进,对各项中心工作支出财政保障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预算单位经费保障标准不尽合理等。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革,确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标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十五届省运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十五届省运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十五届省运会黄石市组委会坚持勤俭办会、规范办会,严格预算和财务管理,各项支出符合规定,实现了收支平衡,较好地保障了省运会有效运转。

1.收入情况。十五届省运会收入合计14018.32万元。其中:省拨专款4734万元、本级预算安排3545.72万元、市场开发收入5738.6万元。

2.支出情况。十五届省运会支出合计9123.62万元。其中:组委会账户支出8716.82万元,市财政直拨相关单位406.8万元。

(1)十五届省运会组委会账户支出8716.82万元。其中:宣传活动支出4196.94万元,占比48.15 %;竞训办赛支出2646.70万元,占比30.36 %;资源开发支出1111.53万元,占比12.75%;办公经费及税费支出425.32万元,占比4.88%;场馆建设支出184.97万元,占比2.12%;后勤保障支出89.44万元,占比1.03%;志愿者管理支出49.92万元,占比0.57%;安全保卫支出12万元,占比0.14%。

(2)市财政直拨相关单位406.8万元。其中:拨付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修建体育馆229.8万元;拨付原农业局农运会27万元;拨付原市体育局论坛招商和洽谈会150万元。

3.结余情况。十五届省运会收支净结余4894.7万元,结余资金已全额缴入市财政。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市本级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9831套,基本建成任务4913套。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0882套,基本建成任务10882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0.69%、221.49%。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复支付冶钢农场棚改拆迁补偿款74.86万元。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追回了多补偿的资金。

2.执行企业公租房盘活退出政策不到位。2018年,原市房产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市本级15家企业647套公租房退出计划管理,其中3家企业356套应退还未退还财政补助资金159.09万元。

(三)市本级及城区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及各城区、原开发区注重抓好民生相关政策执行和有效落实,努力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尽最大限度让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和办学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优质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超额办园及“大班额”较为普遍;部分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员资格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幼儿园存在违规收费和伙食费未及时结算清退;少数幼儿园未获批准即对外招生或者消防、卫生保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民办幼儿园财务基础普遍薄弱,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未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

对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和办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审计情况专报,吴锦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城区政府认真研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确保成效。

2.多发、错发就业补助资金10.90万元。2017年至2018年6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向城镇退休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7.36万元,向已死亡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0.79万元,向退休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05万元;下陆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多发放失业保险0.70万元。

3.多发、错发困难职工补助资金13.87万元。2017年至2018年6月,市总工会向不符合条件的66人发放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及物资119次共计11.48万元;黄石港区总工会、西塞山区总工会分别向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人员发放帮扶资金6人次1.2万元、4人次1.19万元。

4.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45.84万元。2017年至2018年6月,因西塞山区农林水利局把关不严,有6名村干部或承包大户虚报冒领退耕还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45.84万元。

5.重复发放残疾人补助资金2.79万元。2017年至2018年,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及原开发区,重复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3人次1.48万元,向已死亡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人次1.3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对上述多发、错发、重复发放的各类补助资金,及时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大多数资金已追回;西塞山区纪委监委对个人虚报冒领的退耕还林资金已立案调查。

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2018年9月,省、市审计机关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今年7月,市审计局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也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为93.10亿元,未超过省财政厅下达的98.03亿元政府债务余额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扶贫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原开发区扶贫资金及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了10个市直部门驻原开发区工作队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原开发区统筹谋划,不断巩固脱贫成果,2018年统筹资金10054万元用于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全区实现整体脱贫。市直10支工作队投入帮扶资金667.33万元用于村扶贫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村集体产业发展、改善帮扶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太子镇樟铺村投资入股55万元存在潜在风险。该村2017年9月入股黄石市淘太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25万元,2018年1月入股黄石市葛仙米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30万元。目前,上述两家专业合作社已关停。

2.5家市场主体少付入股分红或土地流转金18.6万元。黄石市远景农业专业合作社等5家市场主体,应付村委会和农户入股分红或土地流转金26.6万元,实付8万元,未付18.6万元。

3.少数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不合规。太子镇樟铺村村庄整治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金额37.15万元;太子镇济桥村大屋场塆借用资质围标大屋场至黄阳公路连接公路建设工程,涉及金额29.82万元。

4.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存在一些突出问题。2018年,“两镇一区”共有53个行政村建有光伏扶贫发电站71座,装机容量3136千瓦,总投资额2710万元。当年,共计发电274万度,实现售电及补贴收入311.28万元,为村集体带来了较为稳定的收益。但审计发现,“两镇一区”光伏扶贫项目在建设、运维等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超半数光伏发电站实际发电量未达到设计标准;部分光伏发电站及其设备质保期低于法定质保期;未建立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积累制度,光伏发电站使用寿命到期后,以光伏发电为支柱产业的村又将成为产业空壳村。对此问题,市审计局已向市政府报送了审计情况专报,提出了审计建议。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城区10条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亚行贷款水污染综合治理审计。结果表明,原市建委、各城区政府、市亚行办积极履职,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10个黑臭水体水质整体有了明显提升,磁湖水质进一步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编制不规范。未编制整治工程量、未预测整治工程概算投资、未明确整治实施周期,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市城市黑臭水体具体整治工作量总体底数不清,总投资成本概算不明。

2.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不规范。如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施工合同未明确项目建设开竣工时间、建设工期;部分施工合同未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条款。少数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不严谨、竣工验收流于形式,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未载明验收数量、范围及竣工验收日期,无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签章,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仅盖章无验收人签字。

3.少数项目整治效果不够理想。有的项目清淤疏浚及岸线整治工程不彻底,有的项目边整治边污染,有的水体工业排污口未整治到位,有的渠段水体中存在生活垃圾和绿藻漂浮等。

4.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存在多付工程款、补偿不规范、欠拨拆迁补偿款等问题。黄石港区昌茂建材经营部多报工程款4.05万元;西塞山区住房保障局多支付白塔岩村拆迁补偿资金45.62万元;西塞山区磁湖南岸生态修复征地拆迁指挥部欠拨白塔岩村拆迁补偿资金795.04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国资公司、磁湖高新公司等2家市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审计结果表明,2家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磁湖高新公司土地资产管理不规范。10宗41.43万平方米商业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占商业地块总面积46.6%。少数地块权证不全影响土地开发利用,其中5宗土地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影响了土地开发利用;光亮公司购买厂房时土地权属未明确;益民公司未将3宗土地划拨款12319万元作为土地资产核算,导致企业未及时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磁湖高新公司子公司经营收入清收不及时。科技园公司应收未收售房收入2923.34万元、应收未收厂房租金及水电费879.84万元,光亮公司应收未收租金及其他费用45.32万元。

3.磁湖高新公司部分项目融资成本偏高。2018年6至7月,磁湖高新公司向某融资租赁公司融资15000万元,合同利率5.77%,另支付该公司咨询费、保证金、中间人服务费等1189.50万元,实际可用资金13810.50万元,融资期间共需支付利息3580.28万元,实际资金成本率为13.98%,高出合同利率8.21个百分点。

4.市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金安押运公司、金安车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手续不规范。其中:金安押运公司有6690万元理财产品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金安车检公司有400万元理财产品未经集体决策。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百花二期还建小区、黄石矿博园等18个项目,审计投资额31亿元,审减投资额1.96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仍存在一些老问题,也发现了一些新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黄石益民公司负责建设的黄金山百花二期还建小区六标段,4家单位的投标价异常接近,涉嫌串通招标,已移送市公安局查处。黄石市交投集团有3个项目的招标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有1个项目投标人之间涉嫌相互串通、围标串标;部分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附属工程或材料采购存在明标内定,虚假招标等问题。

(二)少数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黄石新港联检服务中心主体工程设计变更资料共计24项,设计变更过程仅有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未见建设单位意见,未见设计变更集体决策资料;大棋路路面大修工程部分施工现场签证单等资料,未经过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

(三)施工单位虚报工程结算价款问题依然突出。重点审计了黄石矿博园项目工程造价。该项目施工单位报审金额5.9亿元,经中介机构审计、审计机关复审,审定工程价款为4.26亿元,审减1.64亿元,其中审计机关复审审减0.18亿元,综合审减率28%。施工单位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抬高材料价格等虚报、多报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其中多计工程量虚报工程价款0.9亿元,高套定额虚报工程价款0.52亿元。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民生领域、社会保障、实体经济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财政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研究中央、省有关政策、吃透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合理制定财政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分配、安排财政资金;更加关注和跟踪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加强事中监督,及时发现重大财政资金使用不合理、项目进度迟缓、效益不高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到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

(三)进一步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加力提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和纠正突出问题,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同时,要把坚持问责与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起来,审慎评判、定性和处理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鼓励基层干部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激励干事创业。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问题清单作为附件印送各位委员。报告中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单位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