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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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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阳新县, 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 作考评方案的通知》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 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发 挥绩效评估工作“ 以评促建、以评促管”风向标作用,不断规范 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水平,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各县(市、区) ;

2.市直部门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见附件1)。

二、评估思路

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 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省、市政 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本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 开考评”和“202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部 分指标,区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等四 个方面进行考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更加精细、管理更加高效。

三、考评标准

对照评估指标区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分类进行,以线 上数据采集为主,结合日常工作和佐证材料综合评分。评估采取百分制,另设置加分和扣分项。

四、组织实施

( 一)指标解读。2022年10月组织召开培训会,对评估指标进行解读。

( 二 )自查自评。2022年11月,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评, 及时整改问题, 收集佐证材料,反馈自查情况。

(三)数据采集。2022年12月中旬,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数据进行采集,进行评分。

(四)初评复核。2021年12月下旬,对初评报告有异议的单 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五)最终评分。2022年1月,对参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形成最终绩效评估结果,并适时通报。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 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二)各参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连同相关佐证资料(文件、截图和网页链接)整理成电子文档电子邮箱hszwgk@huangshi.gov.cn。

附件:1.参评市直部门和单位名单

2.2022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县市区版)

3.2022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部门版)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8 日

附件1

参评名单

一、县市区

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 ·铁山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二、市直单位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附件2

2022 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县市区版)

评估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权重

政务公开45)

机构职能

4)

发布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况。

1.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得40%。

2

2.机构职能信息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得30%。

3.机构职能信息准确无误的,得30%。

发布本地领导介绍等信息情况。

公布主要领导姓名、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每缺失一项或不准确,扣50%,扣完为止。

2

政策文件

5)

本地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的,得20%。

5

2.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3.建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发布得20%。能够按照文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的,得40%。

4.未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的,该指标不得分,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数据发布

4)

考核数据发布栏目的建设和内容维护情况。

1.栏目体系合理,按照用户使用习惯或业务逻辑分类设置栏目,30%。

4

2.提供数据查询功能,可按数据项、时间周期等进行检索,动态生成数据图表,并提供下载功能,20%。

3.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20%。


政务公开

平台建设

6)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开设栏目,得10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0%

2

2.地区部门、乡镇(街道)全部开通政府信息平台得50%,平台设置规范,无空白栏目得50%。

4

重点信息

公开

13)

重大会议和招考录用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本地政府全体会议及常务会得50%。及时公开招考录用信50%。

2

规划信息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本地区历年规划信息得40%。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30%。

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30%。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3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

公布惠农政策信息得40%,公示资金发放情况60%。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参考省2022年政务考评指标进行评分。

编制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得40%。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乡规划、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内容中随机抽查2项,检查信息公开情况,每项占30%,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6

政策解读10)

考察网站政策解读文件的比例。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2个以本地区或本地区办公室名义印  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文字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50%。

3

考察网站通过多种形式提供解读的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的政策解读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音视频或动漫、图表或图解等形式提供政策解读的,每提供一种解读形式的,得25%。

3

考察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的情况。

1.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2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50%。

2

2.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50%。

2


依申请公开(3)

考察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按时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件得50%,回复适用条款合理妥当得50%。

3

政府网站35分)

动态要闻

3)

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动态要闻类信息的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时更新的,得20%。

3

2.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的,得60%。随机抽2次,各占30%。

3.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的,20%。

宣传专栏

4)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设专题专栏情况。

1.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的,得50%。

4

2.文件、通知、工作进展、科普知识等资源的发布情况,得25%。

3.通过音视频、图解、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发布信息资源的情况,25%。

办事服务10)

考核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教 育、社保、出入境、住房、 医疗、交通、就业、婚姻生育、证件办理、企业开 办等领域,策划设计主题、子主题以及各类服务资源的整合情况。

1.提供主题服务的数量,每项得25%。

3

2.主题服务中子主题分类体系的设计是否符合业务逻辑和用户应用场景。

2

3.主题服务中各子主题分类整合政策文件、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及指引)、查询服务、标准规范、常见问题解答等多元服务资源,每项服务占20%

5

互动交流10)

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留言公开、统计情况。

1.公开的网民留言包含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得30%。公开留言月度统计数据,得20%。

5

2.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有更新的,得25%。

3.能够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得25%。

4.开设了咨询投诉建言类栏目,但未公开任何网民留言的,该指标不得分。



通过模拟用户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对网民留言答复情况。

1.通过模拟用户测试的方式,进行1次咨询,答复内容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得50%。

2

2.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50%,超过1个工作日且5个工作日内收到答复且准确的,只得20%。

考察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活动的主题策划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6次的,得30%(集中突击发布的仅得10%)。

3

2.围绕重大决策策划调查征集主题的,70%。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该指标不得分,出台过重大决策未进行征集调查的,得分减半。

规范建设

8)

考察政府网站底部标识区的规范性。

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每缺一项,扣20%。扣完为止。

1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10%。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

2.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5%。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规范建设情况。

首页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扣100%。

2

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每发现一处,20%。

考察网站用户在各功能模块统一登录的情况。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能够实现一号登录,100%。

2



考察网站页面标签的规范情况。

1.随机抽查1个内容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内容标签的,得50%。

1

2.随机抽查1个栏目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栏目标签的,得50%。

政务新媒体

15)

入口关联

(1)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的情况。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得40%。

1

信息更新

(4)

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动态、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等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情况。

1.按要求转载信息,随机抽查两次,每次得20%。

4

2监测点前2周至少更新1次,得60%。

3.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不分场景“卖萌”“卖惨”、过度娱乐化的。每发现一个扣权重的10%,扣完为止。

互动能力

(4)

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能力。

1.提供政务咨询或信箱留言功能的,得50%。

4

2.提供办事服务功能,得30%,提供查询服务20%。

备案管理

(6)

本地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情况。

1.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得30%。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

2.各严格落实《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履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职责,得40%,发现一处应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分。

3.在国家平台和省平台备案账号一致的得30%。

管理保障(5)

——

考察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机制的建设情况。

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送信息

1

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工作有对接,落实及时。(根据日常工作响应情况评分)

2

对省市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按时上报整改报告,未按要求落实,每发现一次扣25%。

2

加分指标(5)

表彰情况

考察受到上级表彰情况。

本年度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针对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表彰的,每受表彰一次,加权重的50%。(自行提供佐证材料)

1

创新应用

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优化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方面的优秀创新实践。

新技术应用: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 网站、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和效果的应用 实践。

数据开放: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数据开放与利用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实践案例。

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 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 治理,取得较好成效的应用实践。

1.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符合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是否从满足网民需求、提升政府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能力等角度出发),20%。

4

2.整合度(是否实现或有助于资源进行深度整合),20%。

3.创新性(建设思路、理念、做法是否具有创新性),15%。

4.实效性(是否在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络舆论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15%。

5.持续性(是否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是否形成相应的制度机制,确保长期持续发挥应用作用),15%。

6.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可大范围推广),15%。

(自行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扣分指标(5)


2022年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各级检查通报曝光情况。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次,扣权重的50%。

-3

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次,扣权重的20%。

每被市级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次,扣权重的10%。

“我为政府网站改错”留言超期办理一次扣20%。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的情况。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50%。

-2

被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20%。

被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10%。



附件3

2022 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部门版)

评估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权重

政务公开(40)

机构职能

3)

发布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况。

1.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40%。

2

2.机构职能信息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30%。

3.机构职能信息准确无误的,得30%。

发布本单位领导介绍等信息情况。

公布主要领导姓名、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每缺失一项或不准确,扣50%,扣完为止。

1

政策文件

5)

本单位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的,20%。

5

2.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3.未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的,该指标不得分,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开设栏目,得10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0%。

2

2.随机抽查平台内2个栏目,栏目不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每50%。

3


重点信息公

10)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具有相关处罚职能的单位开设栏目公布相关信息得60%。不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得40%。

2

财政预决算信息及规划信息公开。

公开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及决算得50%,及时公布历年规划信息50%。

2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发布年度办理情况得40%,公布答复情况得60%。

3

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公开。

开设相关栏目,公开行业帮扶政策、减税降费政策,资金使用公示等60%,不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得40%。

3

政策解读12)

问答解读情况。

建设问答解读平台开展问答解读。

2

考察网站政策解读文件的比例。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2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文字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50%。

3

考察网站通过多种形式提供解读的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的政策解读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音视频或动漫、图表或图解等形式提供政策解读的,每提供一种解读形式的,得25%。

3

考察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的情况。

1.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2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50%。

2

2.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50%。

2

依申请公开

5)

考察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按时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件得50%,回复适用条款合理妥当得50%。

5

政府网站(35分)

动态要闻

3)

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动态要闻类信息的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时更新的,得20%。

3

2.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的,得60%。随机抽查2次,各占30%。

3.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的,20%。

宣传专栏

4)

围绕本单位核心职能开设专题专栏情况。

1.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的,得50%。

4

2.文件、通知、工作进展、科普知识等资源的发布情况,得25%。

3.通过音视频、图解、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发布信息资源的情况,得25%。

办事服务10)

考察本单位围绕业务职能,开设办事服务专题情况。

1.提供主题服务的数量,每项得25%。

3

2.主题服务中子主题分类体系的设计是否符合业务逻辑和用户应用场景。

2

3.主题服务中各子主题分类整合政策文件、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及指)、查询服务、标准规范、常见问题解答等多元服务资源,每项服务占20%

5

互动交流10)

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留言公开、统计情况。

1.公开的网民留言包含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30%。公开留言月度统计数据,20%。

5

2.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有更新的,得25%。

3.能够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得25%。

4.开设了咨询投诉建言类栏目,但未公开任何网民留言的,该指标不得分。



通过模拟用户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对网民留言答复情况。

1.通过模拟用户测试的方式,进行1次咨询,答复内容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的,50%。

2

2.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50%,超过1个工作日且在5工作日内收到答复且准确的,只得20%。

考察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活动的主题策划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6次的,得30%(集中突击发布的仅得10%)。

3

2.围绕重大决策策划调查征集主题的,70%。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该指标不得分,出台过重大决策未进行征集调查的,得分减半。

规范建设

8)

考察政府网站底部标识区的规范性。

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每缺一项,扣20%。扣完为止。

1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   数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10%。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

2.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5%。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规范建设情况。

首页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扣100%。

2

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每发现一处,20%。

考察网站用户在各功能模块统一登录的情况。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能够实现一号登录,100%。

2



考察网站页面标签的规范情况。

1.随机抽查1个内容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内容标签的,得50%。

1

2.随机抽查1个栏目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栏目标签的,得50%。

政务新媒体

15)

入口关联

1)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的情况。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得40%。

1

信息更新

6)

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动态、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等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情况。

1.按要求转载信息,随机抽查两次,每次20%。

6

2监测点前2周至少更新1次,得60%。

3.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不分场景“卖萌”“卖惨”、过度娱乐化的。每发现一个扣权重的10%,扣完为止。

互动能力

4)

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能力

1.提供政务咨询或信箱留言功能的,得50%。

4

2.提供办事服务功能,得30%,提供查询服务20%。

备案管理

4)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情况。

1.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得30%。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

2.各严格落实《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履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职责,得40%,发现一处应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分。

3.在国家平台和省平台备案账号一致的得30%。

管理保障(10)

——

考察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机制的建设情况。

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送信息

5

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工作有对接,落实及时。(根据日常工作响应情况评分)

2

对省市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按时上报整改报告,未按要求落实,每发现一次扣25%。

3

加分指标(5)

表彰情况

考察受到上级表彰情况。

本年度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针对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表彰的,每受表彰一次,加权重的50%。(自行提供佐证材料)

1


创新应用

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优化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方面的优秀创新实践。

新技术应用: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网站、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和效果的应用实践。

数据开放: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数据开放与利用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实践案例。

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取得较好成效的应用实践。

1.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符合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是否从满足网民需求、提升政府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能力等角度出发),20%。

4

2.整合度(是否实现或有助于资源进行深度整合),20%。

3.创新性(建设思路、理念、做法是否具有创新性),15%。

4.实效性(是否在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络舆论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15%。

5.持续性(是否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是否形成相应的制度机制,确保长期持续发挥应用作用),得15%。

6.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可大范围推广),15%。

(自行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扣分指标(5)


2022年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各级检查通报曝光情况。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次,扣权重的50%。

-3

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次,扣权重的20%。

每被市级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次,扣权重的10%。

“我为政府网站改错”留言超期办理一次扣20%。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的情况。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50%。

-2

被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20%。

被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