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 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 作考评方案的通知》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 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发 挥绩效评估工作“ 以评促建、以评促管”风向标作用,不断规范 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水平,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各县(市、区) ;
2.市直部门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见附件1)。
二、评估思路
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 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省、市政 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本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 开考评”和“202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部 分指标,区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等四 个方面进行考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更加精细、管理更加高效。
三、考评标准
对照评估指标区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分类进行,以线 上数据采集为主,结合日常工作和佐证材料综合评分。评估采取百分制,另设置加分和扣分项。
四、组织实施
( 一)指标解读。2022年10月组织召开培训会,对评估指标进行解读。
( 二 )自查自评。2022年11月,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评, 及时整改问题, 收集佐证材料,反馈自查情况。
(三)数据采集。2022年12月中旬,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数据进行采集,进行评分。
(四)初评复核。2021年12月下旬,对初评报告有异议的单 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五)最终评分。2022年1月,对参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形成最终绩效评估结果,并适时通报。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 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二)各参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连同相关佐证资料(文件、截图和网页链接)整理成电子文档电子邮箱hszwgk@huangshi.gov.cn。
附件:1.参评市直部门和单位名单
2.2022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县市区版)
3.2022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部门版)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8 日
附件1
参评名单
一、县市区
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 ·铁山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二、市直单位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附件 2
2022 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县市区版)
评估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细则 | 权重 | |
政务公开 (45) |
机构职能 (4) |
发布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 况。 | 1.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得 40%。 |
2 |
2.机构职能信息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得 30%。 | ||||
3.机构职能信息准确无误的,得 30%。 | ||||
发布本地领导介绍等信息情况。 | 公布主要领导姓名、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每缺失一项或不准 确,扣 50%,扣完为止。 |
2 | ||
政策文件 (5) |
本地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 政府文件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1.监测时间点前 6 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的,得 20%。 |
5 | |
2.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3.建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发布得 20%。能够按照文 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的,得 40%。 | ||||
4.未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的,该指标不得分,相关栏目存在关 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 ||||
数据发布 (4) |
考核数据发布栏目的建设和内容维护情 况。 | 1.栏目体系合理,按照用户使用习惯或业务逻辑分类设置栏 目,30%。 |
4 | |
2.提供数据查询功能,可按数据项、时间周期等进行检索,动 态生成数据图表,并提供下载功能,20%。 | ||||
3.监测时间点前 6 个月内,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 解读数据,20%。 |
政务公开 平台建设 (6) |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开设栏目,得 10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20% | 2 | |
2.地区部门、乡镇(街道)全部开通政府信息平台得 50%,平 台设置规范,无空白栏目得 50%。 | 4 | |||
重点信息 公开 (13) | 重大会议和招考录用信息公开情况。 | 公开本地政府全体会议及常务会得 50%。及时公开招考录用信 息 50%。 | 2 | |
规划信息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 发布本地区历年规划信息得 40%。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 30%。 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 30%。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 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
3 | ||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 | 公布惠农政策信息得 40%,公示资金发放情况 60%。相关栏目 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 2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参考省 2022 年政务考评指标进行评分。 | 编制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得 40%。在公共资源交易、重 大项目建设、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乡规划、保 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内容中随机抽查 2 项,检查信息公开情 况,每项占 30%,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该子 项分数减半。 |
6 | ||
政策解读 (10) |
考察网站政策解读文件的比例。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 2 个以本地区或本地区办公室名义印 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文字解读的文件 数量每少一个,扣 50%。 |
3 | |
考察网站通过多种形式提供解读的情 况。 | 监测时间点前 1 年内的政策解读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 访谈、音视频或动漫、图表或图解等形式提供政策解读的,每 提供一种解读形式的,得 25%。 |
3 | ||
考察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 的情况。 | 1.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 2 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 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 50%。 |
2 | ||
2.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 50%。 | 2 |
依申请公 开(3) | 考察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 按时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件得 50%,回复适用条款合理妥当得 50%。 | 3 | |
政府网站 (35 分) |
动态要闻 (3) |
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动态要闻类信息的情 况。 | 1.监测时间点前 2 周内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时更新的,得 20%。 |
3 |
2.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的,得 60%。随机抽 查 2 次,各占 30%。 | ||||
3.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的,得 20%。 | ||||
宣传专栏 (4)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设专题专栏情况。 | 1.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的,得 50%。 |
4 | |
2.文件、通知、工作进展、科普知识等资源的发布情况,得 25%。 | ||||
3.通过音视频、图解、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发布信息资源的情况, 得 25%。 | ||||
办事服务 (10) | 考核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教 育、社保、出 入境、住房、 医疗、交通、就业、婚姻 生育、证件办理、企业开 办等领域,策 划设计主题、子主题以及各类服务资源 的整合情况。 | 1.提供主题服务的数量,每项得 25%。 | 3 | |
2.主题服务中子主题分类体系的设计是否符合业务逻辑和用 户应用场景。 | 2 | |||
3.主题服务中各子主题分类整合政策文件、办事服务(办事指 南及指引)、查询服务、标准规范、常见问题解答等多元服务 资源,每项服务占 20% 。 |
5 | |||
互动交流 (10) |
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留言公 开、统计情况。 | 1.公开的网民留言包含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 内容的,得 30%。公开留言月度统计数据,得 20%。 |
5 | |
2.监测时间点前 2 个月内有更新的,得 25%。 | ||||
3.能够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得 25%。 | ||||
4.开设了咨询投诉建言类栏目,但未公开任何网民留言的,该 指标不得分。 |
通过模拟用户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 栏目对网民留言答复情况。 | 1.通过模拟用户测试的方式,进行 1 次咨询,答复内容质量高, 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得 50%。 |
2 | ||
2.在 1 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 50%,超过 1 个工作日且 在 5 个工作日内收到答复且准确的,只得 20%。 | ||||
考察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活动的主题策划 情况。 | 1.监测时间点前 1 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6 次的,得 30%(集 中突击发布的仅得 10%)。 |
3 | ||
2.围绕重大决策策划调查征集主题的,得 70%。 | ||||
监测时间点前 1 年内未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该指标不得分, 出台过重大决策未进行征集调查的,得分减半。 | ||||
规范建设 (8) |
考察政府网站底部标识区的规范性。 | 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 单位、联系方式、ICP 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每缺一项,扣 20%。扣完为止。 |
1 | |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 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 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 10%。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 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
2 | ||
2.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 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 5%。 | ||||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规范建设情况。 | 首页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扣 100%。 |
2 | ||
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每发现一处,扣 20%。 | ||||
考察网站用户在各功能模块统一登录的 情况。 |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 外)能够实现一号登录,得 100%。 |
2 |
考察网站页面标签的规范情况。 | 1.随机抽查 1 个内容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内容标签的,得 50%。 |
1 | ||
2.随机抽查 1 个栏目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栏目标签的,得 50%。 | ||||
政务新媒体 (15) | 入口关联 (1) |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的情况。 |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得 40%。 | 1 |
信息更新 (4) |
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动态、政策文 件、解读回应等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情况。 | 1.按要求转载信息,随机抽查两次,每次得 20%。 |
4 | |
2 监测点前 2 周至少更新 1 次,得 60%。 | ||||
3.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不分场景“卖萌”“卖惨”、过度娱 乐化的。每发现一个扣权重的 10%,扣完为止。 | ||||
互动能力 (4) |
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能力。 | 1.提供政务咨询或信箱留言功能的,得 50%。 |
4 | |
2.提供办事服务功能,得 30%,提供查询服务 20%。 | ||||
备案管理 (6) |
本地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情况。 | 1.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开设政务 新媒体的,得 30%。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6 | |
2.各严格落实《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履行 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职责,得 40%,发现一处应备案未备 案的不得分。 | ||||
3.在国家平台和省平台备案账号一致的得 30%。 | ||||
管理保障(5) |
—— |
考察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保障机制的建设情况。 | 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送信息 | 1 |
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工作有对接,落实及时。 (根据日常工作响应情况评分) | 2 | |||
对省市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按时上报整 改报告,未按要求落实,每发现一次扣 25%。 |
2 |
加分指标(5) | 表彰情况 | 考察受到上级表彰情况。 | 本年度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针对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表彰 的,每受表彰一次,加权重的 50%。(自行提供佐证材料) | 1 |
创新应用 | 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 平台建设,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优化 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 办事创业方面的优秀创新实践。 新技术应用: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 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 网站、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和效果的应用 实践。 数据开放: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政务数据开放与利用等方面的创新做 法、实践案例。 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 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 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 治理,取得较好成效的应用实践。 | 1.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符合政府网站的发展趋 势,是否从满足网民需求、提升政府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能力等 角度出发),得 20%。 |
4 | |
2.整合度(是否实现或有助于资源进行深度整合),得 20%。 | ||||
3.创新性(建设思路、理念、做法是否具有创新性),得 15%。 | ||||
4.实效性(是否在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 切、引导网络舆论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得 15%。 | ||||
5.持续性(是否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是否形成相应的制度机 制,确保长期持续发挥应用作用),得 15%。 | ||||
6.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 可大范围推广),得 15%。 | ||||
(自行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 ||||
扣分指标(5) |
2022 年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各级检查 通报曝光情况。 |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 次,扣权重的 50%。 |
-3 | |
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次,扣权重的 20%。 | ||||
每被市级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次,扣权重的 10%。 | ||||
“我为政府网站改错”留言超期办理一次扣 20%。 | ||||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 负面影响事件的情况。 |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 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 50%。 |
-2 | ||
被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 20%。 | ||||
被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 10%。 |
附件 3
2022 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部门版)
评估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细则 | 权重 | |
政务公开(40) |
机构职能 (3) |
发布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 况。 | 1.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得 40%。 |
2 |
2.机构职能信息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得 30%。 | ||||
3.机构职能信息准确无误的,得 30%。 | ||||
发布本单位领导介绍等信息情况。 | 公布主要领导姓名、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每缺失一项或不准确,扣 50%,扣完为止。 |
1 | ||
政策文件 (5) |
本单位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 的政府文件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1.监测时间点前 6 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的,得 20%。 |
5 | |
2.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3.未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的,该指标不得分,相关栏目存在关联性不 高的信息噪音,该子项分数减半。 | ||||
政务公开平 台建设 (5) |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开设栏目,得 100%。每发现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20%。 |
2 | |
2.随机抽查平台内 2 个栏目,栏目不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每 个 50%。 | 3 |
重点信息公 开 (10)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具有相关处罚职能的单位开设栏目公布相关信息得 60%。不存在关联 性不高的信息噪音,得 40%。 |
2 | |
财政预决算信息及规划信息公开。 | 公开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及决算得 50%,及时公布历年规划信息 50%。 | 2 |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
发布年度办理情况得 40%,公布答复情况得 60%。 |
3 | ||
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公开。 | 开设相关栏目,公开行业帮扶政策、减税降费政策,资金使用公示等 得 60%,不存在关联性不高的信息噪音,得 40%。 |
3 | ||
政策解读 (12) | 问答解读情况。 | 建设问答解读平台开展问答解读。 | 2 | |
考察网站政策解读文件的比例。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 2 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 文字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 50%。 |
3 | ||
考察网站通过多种形式提供解读的情 况。 | 监测时间点前 1 年内的政策解读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 音视频或动漫、图表或图解等形式提供政策解读的,每提供一种解读 形式的,得 25%。 |
3 | ||
考察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 联的情况。 | 1.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 2 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 的,每发现一处,扣 50%。 |
2 | ||
2.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 50%。 | 2 | |||
依申请公开 (5) | 考察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 按时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件得 50%,回复适用条款合理妥当得 50%。 | 5 |
政府网站(35 分) |
动态要闻 (3) |
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动态要闻类信息的 情况。 | 1.监测时间点前 2 周内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时更新的,得 20%。 |
3 |
2.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的,得 60%。随机抽查 2 次, 各占 30%。 | ||||
3.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的,得 20%。 | ||||
宣传专栏 (4) |
围绕本单位核心职能开设专题专栏情 况。 | 1.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的,得 50%。 |
4 | |
2.文件、通知、工作进展、科普知识等资源的发布情况,得 25%。 | ||||
3.通过音视频、图解、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发布信息资源的情况,得 25%。 | ||||
办事服务 (10) |
考察本单位围绕业务职能,开设办事服 务专题情况。 | 1.提供主题服务的数量,每项得 25%。 | 3 | |
2.主题服务中子主题分类体系的设计是否符合业务逻辑和用户应用 场景。 | 2 | |||
3.主题服务中各子主题分类整合政策文件、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及指 引)、查询服务、标准规范、常见问题解答等多元服务资源,每项服 务占 20% 。 |
5 | |||
互动交流 (10) |
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留言公 开、统计情况。 | 1.公开的网民留言包含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 得 30%。公开留言月度统计数据,得 20%。 |
5 | |
2.监测时间点前 2 个月内有更新的,得 25%。 | ||||
3.能够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得 25%。 | ||||
4.开设了咨询投诉建言类栏目,但未公开任何网民留言的,该指标不 得分。 |
通过模拟用户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 类栏目对网民留言答复情况。 | 1.通过模拟用户测试的方式,进行 1 次咨询,答复内容质量高,无推 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得 50%。 |
2 | ||
2.在 1 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 50%,超过 1 个工作日且在 5 个 工作日内收到答复且准确的,只得 20%。 | ||||
考察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活动的主题策 划情况。 | 1.监测时间点前 1 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6 次的,得 30%(集中突 击发布的仅得 10%)。 |
3 | ||
2.围绕重大决策策划调查征集主题的,得 70%。 | ||||
监测时间点前 1 年内未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该指标不得分,出台过 重大决策未进行征集调查的,得分减半。 | ||||
规范建设 (8) |
考察政府网站底部标识区的规范性。 | 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 联系方式、ICP 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每缺一项,扣 20%。扣完为止。 |
1 | |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 数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 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 10%。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 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
2 | ||
2.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 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 5%。 | ||||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规范建设情况。 | 首页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扣 100%。 |
2 | ||
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未添加入口的,每发现一处,扣 20%。 | ||||
考察网站用户在各功能模块统一登录 的情况。 |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能 够实现一号登录,得 100%。 |
2 |
考察网站页面标签的规范情况。 | 1.随机抽查 1 个内容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内容标签的,得 50%。 |
1 | ||
2.随机抽查 1 个栏目页面,提供站点标签和栏目标签的,得 50%。 | ||||
政务新媒体 (15) | 入口关联 (1) |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的情况。 | 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得 40%。 | 1 |
信息更新 (6) |
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动态、政策文 件、解读回应等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情况。 | 1.按要求转载信息,随机抽查两次,每次得 20%。 |
6 | |
2 监测点前 2 周至少更新 1 次,得 60%。 | ||||
3.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不分场景“卖萌”“卖惨”、过度娱乐化的。 每发现一个扣权重的 10%,扣完为止。 | ||||
互动能力 (4) |
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能力 | 1.提供政务咨询或信箱留言功能的,得 50%。 |
4 | |
2.提供办事服务功能,得 30%,提供查询服务 20%。 | ||||
备案管理 (4) |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备案管 理情况。 | 1.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 的,得 30%。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4 | |
2.各严格落实《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履行开设、 变更、关停、注销职责,得 40%,发现一处应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分。 | ||||
3.在国家平台和省平台备案账号一致的得 30%。 | ||||
管理保障(10) |
—— |
考察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 理保障机制的建设情况。 | 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送信息 | 5 |
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工作有对接,落实及时。(根 据日常工作响应情况评分) | 2 | |||
对省市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按时上报整改报告, 未按要求落实,每发现一次扣 25%。 |
3 | |||
加分指标(5) | 表彰情况 | 考察受到上级表彰情况。 | 本年度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针对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表彰的,每 受表彰一次,加权重的 50%。(自行提供佐证材料) | 1 |
创新应用 | 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 平台建设,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优化 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 办事创业方面的优秀创新实践。 新技术应用: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 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 网站、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和效果的应用 实践。 数据开放: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政务数据开放与利用等方面的创新做 法、实践案例。 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管 理,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 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 新社会治理,取得较好成效的应用实 践。 | 1.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符合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是 否从满足网民需求、提升政府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能力等角度出发), 得 20%。 |
4 | |
2.整合度(是否实现或有助于资源进行深度整合),得 20%。 | ||||
3.创新性(建设思路、理念、做法是否具有创新性),得 15%。 | ||||
4.实效性(是否在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引 导网络舆论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得 15%。 | ||||
5.持续性(是否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是否形成相应的制度机制,确 保长期持续发挥应用作用),得 15%。 | ||||
6.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可大 范围推广),得 15%。 | ||||
(自行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 ||||
扣分指标(5) |
2022 年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各级检查 通报曝光情况。 |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次,扣权 重的 50%。 |
-3 | |
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次,扣权重的 20%。 | ||||
每被市级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次,扣权重的 10%。 | ||||
“我为政府网站改错” 留言超期办理一次扣 20%。 | ||||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 他负面影响事件的情况。 | 本单位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被国家 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 50%。 |
-2 | ||
被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 20%。 | ||||
被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