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现将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大冶市宏成气体充装站
二、执法及检查人员
组长:刘 昆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邹伟力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徐东东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科级干部
韩 阳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员
董佳佳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员
相关专业专家1名
三、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分级、分类、分专业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告知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5.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及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对承包商、外来作业人员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泄露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如发现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市应急管理局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