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新港(物流)工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黄石市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内,建设年产21万吨镀铝锌机组1条、13万吨建筑彩涂及8万吨家电彩涂机组各1条,以及配套的主厂房、公辅设施和环保工程等。项目主厂房主要包括轧后跨(原料跨)、镀铝锌跨、彩涂跨;公辅区设施主要包括供电系统、空压站、保护气体站、脱盐水站、废水处理站、循环水泵站、锅炉房等,建成后形成年产21万吨彩涂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2680万元,环保投资5980万元。
该项目符合《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所有污水收集、处置管网必须做到全程可控,落实各项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做好各种阀门管道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污水渗漏事故的发生。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及配套管网未建成正式投运前,项目不得投入试生产。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废气进行有效治理,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该项目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采用机械排烟,经20m高烟囱排放;镀铝锌机组以及彩涂机组清洗段与漂洗段产生的碱雾经碱雾净化系统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彩涂机组在初涂、初涂固化、精涂、精涂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采用机械排烟,经22m高烟囱排放。以上各废气中颗粒物、NOx、SO2、碱雾、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该项目4t/h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采用机械排烟,经30m高烟囱直接排放,外排烟气中的颗粒物、NOx、SO2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该项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产生量应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回收在专用容器和垃圾袋中,一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理,在实施转移前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暂存库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周边企业、工业园区及各相关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化学品库、储油区、污水处理区、事故池、固废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其他可能存在抛洒的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处理。管线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七)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并将监测开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公开。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八)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九)合理规划并落实厂区绿化方案,建设足够宽度的厂界绿化隔离带,进一步削减噪声及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该项目建设动工前,需取得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安全、消防等部门的许可。项目必须符合园区整体规划环评要求。
四、该项目需从热镀铝锌生产车间的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区域;从彩涂机组生产车间的边界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区域。你公司应配合地方政府并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现有敏感目标在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搬迁计划。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并作为项目开工、试运营与竣工环保验收的前提条件。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试生产须书面告知阳新县环保局,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项目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环境管理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八、该项目实施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须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总量指标来源替代项目执行情况一并纳入本工程“三同时”验收检查内容。
九、阳新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现场督导检查。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阳新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