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规定,现对黄石品众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石品众口腔医院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广场路5号
总投资额:10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用房为整租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石市广场路5号地块办公楼,为五层独立建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56平方米。建设项目为口腔专科医院,主要设立口腔科,含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项目共设置15张床位,20张牙椅。
2、环境可行性
2.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等指标日均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长江各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项目场界外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的要求。
2.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第29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3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的第三十六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款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且其所用的全部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之列。可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整租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石市广场路5号地块办公楼,属于医疗用地,不另外占用土地。项目医院所在区域的功能区划属于商贸、居住城市区域,符合《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黄石市十三五环保规划》、《黄石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规划内容。
2.4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符合环境保护相关功能区划要求,其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场地条件、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件较好,从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分析,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该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2.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
(1)施工期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为租赁施工期已结束,目前尚未投产,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故本环评不对该部分进行评价。
(2)运营期
①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废水合并进入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氧化氯消毒"的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建设单位废水排放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应的预处理排放限值,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磁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长江。可见,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封闭结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空调、水泵等拟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则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卫生填埋,不外排;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6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建设可提升区域卫生服务水平,对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益。
2.7清洁生产分析评价结论
该院采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选用低污染设备,污染物单位产生量较小;严格日常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产生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施工期落实环境监理各项要求;营运期监理环境管理机构并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落实监测机构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3、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对污染源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切实可行,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运营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附近公众支持和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各项环保资金落实到位,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对项目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减小到可接受程度,不改变周边环境的功能要求。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规范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4、公众意见征集
为广泛了解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意见,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该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主要事项包括:(1)您通过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信息;(2)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状况如何;(4)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目前存在哪些环境问题;(5)您认为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对您所在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6)您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哪方面的环境影响最大;(7)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8)总体上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什么态度;(9)您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约谈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日起10天内。
7、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品众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广场路5号
联系人:李国振
联系电话:13307235138
电子信箱:341015786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九龙太阳城)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0719-8691318/8692318
电子邮箱:zhchemi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