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生态环境

关于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73号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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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73号整改工作。目前,反馈意见73号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加大黄石长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二、整改目标

加大保护力度,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水质安全。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出台《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编制印发了《黄石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2019年黄石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黄石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各单位水源地保护职责,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护栏围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实施长江饮用水源地岸线生态复绿工程,优化长江水源地环境。加强水质监测,强化日常巡查、巡检,严格按照规定对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

2.全面取缔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黄石城区长江饮用水源地4个排污口全部整改完成,其中2个入河排污口(花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迁出保护区范围,且尾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1个泵站排口(青山湖泵站排口)完成青山湖周边截污和生态环境治理,净化水质,且在非汛期关闭青山湖泵站排口;1个冷却水排口(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冷却水排口),通过改变王家里水厂供水水源后,冷却水排放口移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3.全面拆除饮用水源地违法码头和项目。油脂码头、长江海事局救援趸船码头、长江航道处大桥维护基地码头、沈家营港务集团码头、大冶有色硫酸码头、沈家营港埠公司码头、三峡码头、鄂州鑫泰物流码头、鄂州杨叶横堤码头等9个违法违规码头全部拆除完毕;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罚没砂石堆场已清理完毕;拆除海事码头栈桥,破除鑫利、鸿泰、大兴等3个已拆除驾校的硬化路面并实施生态修复。

4.推进城市二、三级管网建设。结合各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污水治理的任务,分年度制定污水管网建设计划,指导城区开展二、三级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2019年,累计完成二、三级管网建设256.6公里,有效地减少了入江排污量。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张奋健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电子邮箱:1789884@qq.com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