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租房承租户申请,城区保障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查。截止2023年9月15日,共计1户申请家庭符合调整保障人口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其调整。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在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服务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咨询与投诉
为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等有关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或有误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14-3268188。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