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团城山店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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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团城山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F2E9M4D)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4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30日对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团城山店销售的生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该批次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3月7日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编号A2240060152103019C)和检验报告(NO.A2240060152103019C)送达给当事人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团城山店,并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要求当事人将正在销售的生姜下架。通过对当事人被委托人祖家芳进行了询问调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生姜于2024年1月28日从黄石市润信农贸批发市场下陆区詹先梁蔬菜批发部购进,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生姜在润信农产品物流园检测室的检验单,并提供了下陆区詹先梁蔬菜批发部经营者的手写票据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调查,下陆区詹先梁蔬菜批发部经营者詹先梁承认2024年1月28日手写票据开具属实。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对该批次生姜进行排查,同时对该批次不合格生姜进行了追踪召回并张贴召回公告,尽全力消除影响、对购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生姜的顾客联系退货服务。

另查明,下陆区詹先梁蔬菜批发部经营者詹先梁销售给当事人的涉案生姜2024年1月23日购进于孝南区晓辉农副产品商行;詹先梁提供了孝南区晓辉农副产品商行的营业执照及送货单据。本局已将该线索移送上游供货商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案生姜当事人购进数量为40斤,进货价格为2.9元/斤,销售价格为11.96元/公斤(5.98元/斤),经计算违法所得为239.2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团城山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5月29日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完善进、出货台账,如实记录门店销售账目及落实销售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对制作台账不全问题已由货区负责人和运营负责人俩级检查,进销货查验供货商相关信息,并保留相关凭证。

经营户整改改情况:接到通知书和抽检检验报告后,门店第一时间对该批次生姜进行排查,得知产品全部销售完,立即对这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追踪召回并在现场陈列处张贴召回公告,尽全力消除影响。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