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1282 | 分类 | 市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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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19-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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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千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千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见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 t p://gzw.huangs hi.gov.en/)。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千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通过公示栏、电子屏、简报、新闻、电视、网站等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了进一步方便干部职工、群众了解国资委在国资监管、国企改制改革发展以及工作等方面情况,加强对国资委的有效监督,我委通过有效利用现有工作载体,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信息报送的方式公开。初步统计,全年上报信息150条,其中,上报黄石市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平台各60余条,上报省国资委网站30条。
二是通过我委门户网站-黄石市国资委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截至目前,我委网站2018年共公开信息320余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0多条,在线服务类12条,国资要闻类信息80余条,其他类信息共130条。
三是通过简报公开。2018年,我委编发《国资委简报》8期,及时反映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动态和情况,分析研究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国资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通过公示栏公开。我委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置了公示栏,将党建工作、人事任免、政策法规、企业来件办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五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为了让群众充分了解并监督我委的工作,我们及时将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稳定重要工作动态在黄石新闻广播、《黄石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到申请信息公开事项。但通过解答咨询、办理投诉等方式宣讲有关政策、公开工作情况。全年共接待职工政策咨询200余人次,共接到日常电话咨询300件,解答和回复率10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我委建立归口管理企业信息报送渠道,积极鼓励国有企业上报企业发展情况。2018年共公开国有企业新闻信息42条。
七、制度建设情况
我委为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制定完善《黄石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制度》、《黄石市国资委保密管工理作规范》、《市国资委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33项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共5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方式多样性需要进一步丰富、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在规定内的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力度再加大。信息公开要进一步紧密联系国企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加强企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促使国资委机关和国有企业广泛接受监督、规范运行、阳光透明,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2、督办和考核再加强。信息公开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考核兑现,督促机关各科室和市属出资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公开效果再增强。信息公开要进一步追求实效,采用人民群众乐见的公开形式,让干部职工、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便于群众知清、监督,提升群众参与程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