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1292 | 分类 | 市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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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供销社 | 发文日期 | 2019-02-11 |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黄石市供销社政务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规定的六个方面公开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社印发文件28件,编发公开信息41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9条。全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网站公开方面,我社在本部门网站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全年在黄石市供销社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49篇,社情资讯栏目161篇,社务公开11篇,机关党建栏目129篇,信用供销栏目114篇,服务三农栏目8篇,项目建设栏目8篇,政策法规栏目7篇,各地动态栏目262篇,县(市)供销社栏目9篇,社属单位栏目40篇,涉及到本部门的预决算、改革任务推进、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精准脱贫帮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多个方面。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府公开网联网运行,电子政务平台与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实现有效衔接。
微博公开方面,注册开通了官方唯一认证的政务微博(账户名:黄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并正常运行,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全年通过微博公开信息390条。
其他方式公开方面,与黄石市电视台合作在垄上行栏目播出节目10期,《黄石日报》刊登文章4篇,《湖北合作经济》刊登调研报告2篇。
本系统全年没有发生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因此没有相关回应解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或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定违法的情况,市网信办没有向我社交办任何舆情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官方微博运营仍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社会关注度不高;二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农村、农民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多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37号)的责任分工,我社积极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服务“三农”水平,为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责任。明确了单位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列入工作分工;明确了机关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其中办公室主任为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另设置了两名信息员,主要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印发和报送工作。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积极配合接入全市“12345”热线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的管理和维护,2018年我社共受理工单2次,签收率、按期办结率、已办结件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我社全年向《黄石政务信息》投稿41篇,其中《市供销社与湖北润信公司签约 万吨冷库冷链物流合作项目》被黄石市委信息选登,《市供销社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被黄石普法动态第十期选登;《黄石日报》刊发文章4篇,《湖北合作经济》刊发调研报告2篇;按规定积极报送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以及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中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在2018年3月13日于本部门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一栏中进行了发布。同时积极完成各项交办工作事项。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我社积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任何公开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网站分管领导三层审核,才能在本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发布,确保信息保密。2018年,我社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的有关信息,没有任何被举报的情况,没有被任何第三方评估报告点名不足的情况。
黄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