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1298 | 分类 | 市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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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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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我中心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37号)的有关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依法公开、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热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汇报如下:
一、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巩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在完善内容、落实人员和健全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在政务信息发布方面,着重行政审批、窗口动态、重大项目代办相关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实现了我市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18年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在中心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24万余条,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信息1230项,各窗口部门印刷和发放宣传册万余本。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网络公开。把所有审批项目的申请条件、办件类型、办事流程、法律依据、许可期限、收费标准、表格下载、联系电话以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部在政府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公布。在中心网站设立政民互动专栏,接受公众咨询、建议、投诉和评价。
2、现场公开。在中心机关大厅设立公示墙,对进驻中心的窗口部门及人员、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投资代办服务指南等内容进行公开。通过在中心安装LED大屏幕和电子触模屏对服务对象所关心的政务信息、窗口布局、服务指南、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一系列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3、资料公开。各部门窗口印制办事明白卡,中心印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把办理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办事地址等八大内容进行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一是突出中心的重大决策、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的公开;二是公布中心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三是对服务对象常用的审批表格、服务指南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上传,无偿提供下载服务;四是集中发布了中心机关和各窗口部门执行的执法规范性文件。由于上述几大类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在《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部门、方式、程序、联系方法和时限要求,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电子邮件、网上其他方式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今年受理1件通过信函申请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中心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中心机关和窗口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1、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潘宪斌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各窗口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学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业务科科长兼任。与此同时,我们在中心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配置3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其中专职1名,兼职2名,并落实政务公开专项经费5万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的信息化、电子政务、保密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共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及时完善了《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的形式、时限和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流程步骤及监督途径。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促进了规范化的管理。各业务科室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通过多点触控屏、LED显示屏、信息公告栏、一次性告知书、窗口服务指南、微博、微信、大型公益活动、新闻媒体等渠道和形式,将企业和市民关注和关心的审批流程、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服务等内容全部公开,方便市民办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加快黄石智慧政务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
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中心围绕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按照16年拟定的“智慧政务”一期建设方案,贯彻落实18年全省“一张网”工作方案,构建以黄石智慧政务行政审批系统为核心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上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下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对接,实现五级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目前,“智慧政务”审批平台已于17年3月正式上线、18年6月份改版上线运行,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已经全部联通,已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了54万余件审批服务事项。二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新型服务模式。中心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以一体化、全天候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整体服务效能。通过对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开通移动审批客户端、移动服务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将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审核、办件查询、网上投诉、意见征集等在线服务功能,推进实体大厅窗口业务受理向网上、掌上延伸,让群众切实感受“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便利。
5、创新服务举措,保证信息公开透明,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集中化解政务服务疑难问题。2018年全年,共累计答复群众现场咨询4000多人次,热线电话接通数2174个,其中,受理电话咨询1300个,进行了电话回访874个;办理审批事项24.6万余件,解决服务对象审批办证难题330余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二是严格考评考核方式。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履职尽责。中心管理人员确保每天进行大厅现场巡查不少于8次,对巡查中发现的服务不规范或违纪问题及时指出,同时做好巡查记录。每月对各服务窗口办件进行电话回访和档案抽查,切实掌握窗口服务态度、项目办理、办事效率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并每月进行通报。另一方面,严格考勤考核,大力奖优罚劣。严格落实季度考核评价机制,评选“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同时在月通报中开辟了“荣誉榜”和“曝光台”栏目,对表现突出的服务窗口和个人予以宣传,对违反中心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的10起个人或事例予以曝光。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差距:一是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等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形式及相关便民服务举措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更新内容存在过少、过旧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在坚持审批项目“八公开”的同时,逐步将办事依据的主要内容网上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考评制度、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个人企业诚信信息制度等。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按制度要求,提供网上和书面申请受理通道,明确申请批准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
2、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3、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健全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并严格考核兑现,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中心机关和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