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1319 | 分类 | 市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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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工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12 |
文号 | 无 |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12315综合调度系统、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局长信箱、微博微信等平台,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回应关切,依法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黄石市工商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成立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总体协调,1名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城区工商分局明确10余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指定平台版块的信息更新,通报、公开有关文件、服务项目、诉求解答等情况,形成自上而下联络保障体系。
(二)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公开层级保密审查等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文件等,由相关负责领导审阅后发布。同时,对市工商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均在文件起草阶段即确定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对社会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
(三)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在市、县、区工商局均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通过门户网站“12315投诉举报”“局长信箱”等互动栏目,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同时,采取邀请特约监督员、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向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深入企业走访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等进行监督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务动态,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我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微博微信、调查征集、局长信箱、热线回复等途径回应群众咨询、意见约1566个次,处理网络舆情10起。
(四)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定期对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政务公开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善、渠道不畅通、制度不执行等情况,及时督办、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追究责任。同时,每月初向市电子政务办报送上月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严格遵照执行《黄石市工商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系统各级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政务服务效能。2018年,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96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0余条。
(一)主动公开“放管服”改革事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登记制度改革,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湖北省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等通道、链接,提供办事指南、操作程序、行政许可指导等服务;通过“政务要闻、服务发展”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三十七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改革信息;在“文件解读”板块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公众知悉、方便办事。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入口,方便市场主体查询企业信息、依法按时年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部署开展金融领域等定向抽查30项,抽查结果均已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审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全市42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对外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大监管格局。
(二)主动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积极推进消费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及消费维权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解读政策、公开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扩大消费教育宣传知晓率、覆盖面。先后在门户网站发布“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系列纪念活动情况;公示2018年流通领域电器开关插座、建材、电动车、手机、成品油等商品质量抽检信息6条,涉及160余批次商品;在各节令节点,根据群众反映热点,通过黄石工商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主流媒体发布消费警示9期。截至12月底,在媒体发布消费维权相关新闻稿件56条。通过12315平台共受理、回应消费者诉求243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万元。
(三)主动公开反映本部门职能执行及落实情况。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工作,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共监测互联网广告5263条次,开展整治工作宣传211次,查办并公示系列互联网违法广告案16件;完善媒体广告监测和快速预警处置制度,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行动、“非法校园贷”广告清理工作,及时查办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及时将案件情况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5件,累计在我局信用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公开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信息75条,公示率100%;在门户网站公开曝光2018年度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市级主流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查处工作,先后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丝路清风”专项行动等,利用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发布典型案例等。2018年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86件,办结280件,案值168.62万元,已通过案件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四)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2018年,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借助各类媒体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工商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全系统在各级新闻媒体共上稿167篇,其中,在《中国工商报》、中国组织人事网、湖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上稿17篇。联合市级主流媒体对消费维权、“打假”执法、登记注册便利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扫黑除恶等热点新闻开展专题、系列报道,为工商改革发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发挥“黄石工商”微信微博作用,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措施、工商系统重大活动、工作成效等信息,有效搭建工商部门与群众的沟通平台,提升履职效能。2018年,我局共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10余条。
(五)其他主动公开事项。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处罚信息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截止2018年底,全市工商系统(不含大冶、阳新)共公示处罚案件146;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推进工商各类数据开放,全市共239个政府部门(其中市级53个、县级186个)通过平台共享交换信息2264027条,失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信息35180条,行政许可信息21073条,各部门协同交换信息962条,抽查信息1987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将做好依申请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落实专门机构实行专人受理、分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回复申请人。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做到凡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改革等重大的行政权力必须公开,使公开过程充分体现真实性、系统性、及时性、创新性和长期性。
(一)认真做好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根据市审改办安排部署,对原有242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统一清理,及时修订调整权责清单中所涉及的事项内容,按要求录入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249项,作为我局提供政务服务、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据,提高权责清单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建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清单及其事项要素的长效机制。
(二)规范内部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市工商局党组重大决策事项议事规则》,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明确以市工商局名义作出的罚没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由市局“案审会”集体审议通过);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先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三是施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咨询论证、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市工商系统规范性文件、复议诉讼、执法办案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案件评查、疑难案件会商等,引导公职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强化外部监督。在门户网站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十九大”“法治工商建设”等专栏,即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反映工商法治工作动态,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累计制发《法制连线》40期。设置“黄石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及时公开全市许可办理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企业承诺书等信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2018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4件,按照“两个100%、两次沟通、两个转变”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市直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工商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1件(不含大冶、阳新),系不服行政处罚提起的复议。经复议,维持原行政处罚。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同比下降20%。全部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截至目前,法院审结3件,予以维持,1件尚未审结。
社会各界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请与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4-6226362、6222574(传真)。
黄石市工商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