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317 | 分类 | 市政府部门 |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5 |
文号 | 无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黄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防灾救灾及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公开公布有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一)概述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安排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年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1名人员专门负责对各类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工作信息,做好网站信息的上传和维护。
2、完善制度,加强网站建设。2019年,原市安监局撤销,组建黄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并于2019年12月印发了《局机关工作制度》。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每年不仅与《黄石日报》签订宣传协议,还与网站建设单位签定维保及管理协议,共同维护局门户网站的安全。一是科学设置首页栏目。以“新闻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栏目”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以专题栏目展现网站特色,以“安全文化”、“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栏目内容增加关注度。二是适时调整栏目建设。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局机关增加了“建议提案”栏目,及时将局机关办理的人大政协共4个建议提案全部上传网站进行公开,让群众监督。10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局网站及时制作专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图片新闻,重新开设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栏,大力宣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持续加大执法信息的透明度。“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情况、“事故调查报告”、“信用建设”等内容一一向社会公开。
3、形式多样,加大宣传力度。每年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制作了微视频,向社会公开播放,宣传组建后应急管理人做的各项工作。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专栏、有线电视、户外广告、手机短信、报纸、广播、网站等多种新闻媒体,扩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面和受众面,增强活动影响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9月底,局机关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歌唱祖国红歌比赛,大力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伟大庆典,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局机关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在文化宫向市民发放《禁毒宣传手册》、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册。此外,我局通过《黄石日报》专设安全周刊版面,贯彻宣传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已发行17期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9年,共发布网站信息262条,日平均发布信息0.7条,局长有效信件5条,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局机关印发文件数发文230件,简报8期。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3、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4、 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政府对网站的巡查力度要求提高了,网站管理及网站建设存在一些滞后现象。二是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更新不及时,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夯实基础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加大重要时段及重大信息公开力度,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不断做好敏感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实效性。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作的新思路、新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热点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依托省应急厅统一的执法综合信息公示平台,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依法主动向行政相对人或者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动态调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抓好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应急管理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
3、及时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做好安全生产检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变更、处罚信息,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报告、考试机构,以及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招录、培训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本级组织的事故调查或挂牌督办的事故调查报告。强化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政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公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信息。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做好简政放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执法信息公布力度。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政务解读宣传力度和回应关切
1、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宣传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宣传途径,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时刻关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及时宣传政策法规,并同时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步宣传。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应对措施。
2、加强舆情回应。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社会关注热点,以及行政审批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三)推进公开平台和服务大厅建设
1、全面提升门户网站公开平台能力。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门户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2、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微信、WAP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一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进一步排查政务新媒体运行现状,对“僵尸”政务新媒体立即关停。
3、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发布由牵头科室向局办提供规范性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局办统一在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
4、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建设互联网与政务网进行融合工作,推动电子信息化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事项中即来即办事项的比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场所,为群众和企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复印提供便利的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