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7279 | 分类 | 市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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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城管委 | 发文日期 | 2022-01-25 |
文号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的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管委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了2021年城市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建立责任体系。市城管委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黄石市城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余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相关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市政务公开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平台,强化载体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城管委联系第三方运维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网站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统一二级以上栏目建设。完善平台检索功能,在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增加搜索框,方便信息搜索使用。2021年市城管委政务公开办搜集整理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公开。截至目前,市城管委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未接到关于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未有政务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市城管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城管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1050条信息。
(三)完善制度,健全公开机制。制定出台了《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黄石市城管委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各环节工作规范,确保有章可循,责任明晰。
(四)规范实施,严格主动公开。压实各部门、科室责任,对于依法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主动向外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站、公示栏、新媒体、LED屏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和依据通过不同新闻媒介主动公开,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
(五)拓宽渠道,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既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官方网站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又积极开通建设微博、微信、抖音、黄石发布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借助新媒体的力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联系群众、沟通民意,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桥梁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2021年共受理市长热线12345(原12319城管热线并入市长热线)和查找上报城市管理各类服务、投诉问题151366件,受理147438件,审核立案147434件,立案率达到100%。处置142977件,综合处置率达到98.26%。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改进情况。针对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城管委采取会议宣讲等方式,提高系统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开展集中培训和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统一组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单位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数量不够多、关联性少问题,采取“两会热线”等方式加强对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针对政务公开方式不够丰富的问题,加快拓展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密切群众关系的抓手,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但是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仍存在距离。主要体现在:为适应新形势,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质效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配套制度监督保障体系。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系统政务公开各类培训,同兄弟单位加强相互交流经验,抓紧抓实抓细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城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政府分别交办市城管委人大代表建议2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5件,共计48件。市城管委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3件中独办或牵头8件、会办15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中独办或牵头12件、会办13件。其中,1件政协提案被列为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件。已按期完成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落实率达到100%。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