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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冶市    时间: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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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1087 分类县市区
发布机构大冶市 发文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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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2021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电话:0714-3188076)。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要求,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印发了《大冶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群众关注热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按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建档等工作机制。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

(四)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强化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问题单位改进。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强化人员的公开意识,保障年度公开工作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市新增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4件,现行有效性文件72件,本年度处理决定共计333817条,其中行政许可88886条、行政处罚235193条、13353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队伍人员力量需增加;三是信息公开的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

改进情况:2021年我市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各乡镇、各部门与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协调、沟通工作机制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丰富。

工作打算:2022年,我市将紧紧围绕国办、省办及黄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大冶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理念,着力推进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市镇村”主动公开体系,进一步畅通主动公开渠道;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解读方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全市未出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2021年市政府承办人大建议92件,政协提案67件,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和见面率达100%

(三)2021年全市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了以下工作:深入推进政策解读,政策类文件能够做到一一对应解读;及时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对规划进行归集整理;做好财政信息、疫情防控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