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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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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6955 分类市政府部门
发布机构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2023-01-17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围绕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较好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聚焦重点政务信息,采取统一规范的公开方式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29篇,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04篇,发挥了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

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对《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进行了深入全面解读。

积极主动回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共受理局长信箱留言17条,主要涉及咨询旅游产业相关数据、场馆开放、行政许可审批等问题,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完善沟通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答复时限合法,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有效,陈述事实清楚,并明示救济渠道。2022年度我局收到2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收集局机关公务活动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等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做好内容建设检查,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指派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及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增强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严格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和督查制度,由局机关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督促运营方进行自评检测,确保管理正规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对外公开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监督保障、回应关切、公共资源配置、文化传播、公共服务与民生、旅游景点、政策解读和其他政务信息。全年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2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04条;互动回应答复信息共17条,已办结17条,办结率为100%。新设立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的话记心上”、“下基层 察民情 解民忧 暖民心”、“创新案例”等4个专栏。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能够按要求对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受理,全年未出现不答复、不备案问题。按规定完善了接待场所,并且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2022年,我局收到2件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以及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申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策文件解读应进一步扩大范围,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方案、计划等文件进行深度解读。

2.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应进一步扩宽,针对不同信息内容和受众,探索个性化的推送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效果。

(二)改进举措

1.优化政策解读。扩大解读文件范围,优化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部署、同步发布。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优势,构建立体化的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我局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2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发布《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统计表》等内容。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围绕文化和旅游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文旅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实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为实现2022年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布大冶湖文化综合体项目、阳新县仙岛湖游船更新项目等项目信息,定期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及时发布全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