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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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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7919 分类市政府部门
发布机构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2023-01-31
文号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22年度,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依托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18条,解读信息发布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3条,收到留言办理43条,办结率100%,为全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我中心按照《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网站暂行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回复,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监督考核。中心在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自查的基础上监督保障由中共黄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保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评议,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在政府网站上设置了机构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对我中心的领导班子、机构简介、主要职能、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自2019年全市机构改革后我中心没有行政执法权,故不存在需公开的权责清单,也未处理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情况。主任邮箱收到13条信件,均回复满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对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多形式解读、连续解读;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并按要求及时更新法定内容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制度,有效回应公众关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行政管理权,未处理过行政处罚及收费情况。

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20223项提案办理回复,均回复满意。在政府采购栏目主动发布重点项目招标公告、询价公告、询价结果公示等,严格按照《条例》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