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0232 | 分类 | 市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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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01-15 |
文号 | 无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编制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住房公积金新政、个贷率等,积极进行回应。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积金中心按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回复。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公积金中心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专人负责本级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公积金中心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3个,更新发布120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公积金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考核指标,作为科室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明确负责的责任科室,并指导督促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以来,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积金中心作为业务窗口部门,重点保障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政策公开。2023年,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策、更新服务指南、补齐服务要素。累计通过网站公开信息280篇,其中中心原创信息154篇、转发信息126篇、回复群众咨询留言270条。主动推送微信信息110篇、主动推送短信150余万条、12329热线全年提供服务40847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公积金中心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公积金中心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
依申请公开事项承办人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
(二)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分办单安排客服中心和办公室进行督办,借助公积金中心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水平。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少。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
督促相关科室,及时对新政策进行解读,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文字,视频,图表等多种形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公积金中心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公积金中心未收到和办理建议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