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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冶市政府    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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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462 分类县市区
发布机构大冶市 发文日期2024-01-19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2023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电话:0714-3188076)。

一、总体情况

根据往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了《大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群众关注热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营商环境、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制定并落实年度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政务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发布政务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06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办理答复15件,回复率100%,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省、黄石市的要求,积极推进大冶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分类展示,明确标准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发布机构等要素,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印发了《大冶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设“主题办事服务”、“惠企政策平台”等专栏,已发布政策咨询信息433条,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变更、关停等程序,累计开设、备案新媒体账号2个。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与工作流程的管理。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并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通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同时,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市新增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7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0件,现行有效性文件86件,本年度处理决定共计26516条,其中行政许可24495条、行政处罚2007条、行政强制1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7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07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大冶市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5件,其他组织机构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大冶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共3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如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强,“怕公开、选择性公开”的思想仍然存在;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更新频率。更新质量的监管力度需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大冶市将继续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公开制度,以公开透明的理念引领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与业务流程结合程度,切实发布其他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主动性。

二是继续做好目录调整。结合实际情况对现有后台目录进行再细化再调整,推动目录设置更科学合理,信息归类更清晰明确。

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联动,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继续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按照国办最新检查指标要求,不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核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全市未出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2023年市政府承办人大建议82件,政协提案69件,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和见面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