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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冶市政府    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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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462 分类县市区
发布机构大冶市 发文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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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2023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电话:0714-3188076)。

一、总体情况

根据往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了《大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群众关注热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营商环境、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制定并落实年度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政务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发布政务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06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办理答复15件,回复率100%,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省、黄石市的要求,积极推进大冶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分类展示,明确标准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发布机构等要素,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印发了《大冶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设“主题办事服务”、“惠企政策平台”等专栏,已发布政策咨询信息433条,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变更、关停等程序,累计开设、备案新媒体账号2个。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与工作流程的管理。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并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通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同时,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市新增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7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0件,现行有效性文件86件,本年度处理决定共计26516条,其中行政许可24495条、行政处罚2007条、行政强制1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7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