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0228 | 分类 |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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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下陆区 | 发文日期 | 2024-01-29 |
文号 | 无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下陆区街道、区直部门各项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下陆区坚持贯彻《条例》精神,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紧扣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聚焦“惠企政策、优化营商、民生领域”等,不断强化基层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突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62条,涉及政策类信息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其他各类政府文件254件、政策解读14篇,政府会议信息20条;着力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2条、民生保障领域信息757条、回应政策及民众关切信息86条;开通政策惠企功能,优化营商服务,公开惠企政策及优化营商信息120条。注重充分利用各种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生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微博及其他各种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2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程序规范办理公民和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区各级行政机关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依程依规进行了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重新修订了《下陆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凡上网发布信息需经单位拟稿人、办公室、发布单位领导三级审核,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没有经过严格审核的问题信息和泄密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好政府信息的监管工作,加强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查和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及错敏信息,做好自查整改,保证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服务为向导,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一是做好本地政策文件库的建设,按年度、文号、主题进行分类,方便查找检索。二是突出民生保障栏目建设,按照信息类别、关注程度,对13个民生领域栏目进行了细化分类,做到归类清晰,突出民生关切信息。三是新增“惠企政策”专栏,集中公开惠企政策,联通政策计算器,加强政策服务功能。四是重新设计“优化营商”专栏,增强信息分类,更好展现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与工作亮点宣传。五是增补网站服务功能,添加了“主题服务”、“数据下载”、“长者模式”、“智能问答”、等服务功能,改善了网站搜索服务。同时,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快捷、时效、亲民”的优势,打造政务公开“新高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坚实组织保障。设有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数局,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保障政府网站维护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落实。二是坚持督查考评。根据每年公开目标,制定考评方案,坚持通过考核的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强效落实,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值不少于4%。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年集中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少于2次,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提升业务水平。2023年,我区共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5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全区新增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6件,办理行政许可16273件、行政处罚132件、行政强制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398.17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27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2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8.17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公开信息4件,不公开1件,不予处理2件,1件转下一年度办理;转结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1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针对上一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区做好政策库的建设,加强了本地区政策的归集;提升政策解读数量,加强政策解读质量,逐步改善政策解读方式的单一性问题,丰富解读形式;深化民生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了信息的归集和分类;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监督考核,提升行政单位的公开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
(二)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进展,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策解读开展还不够,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领域政务公开深度还不够;三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不严。
我区将对照问题在2024年工作中改进不足,强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人员培训,对照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目录规范和政务公开先进地区优秀做法,对比自身,加强学习改进,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各单位的解读意识,提升政策解读在政务公开考核中的比重,充分利用技术手段,丰富解读形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加强各信息发布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定期检查等方式,控制好政府信息的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区办理依申请公开中未进行任何收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全区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2件,其中主办件5件;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33件,其中主办件6件,已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86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00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进行公开。